2011-06-21 12:11 来源 京华时报
北京检察院称“我行贿了”网站不合法,既然民间反腐网站“我行贿了”不合法,那么“我行贿了”网站应该被取缔,现在这几个“我行贿了”网站域名都没有备案,关闭是应该的。
昨天,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还就“我行贿了”这类公民反腐网站谈了自己的看法。
市检反贪局副局长张京宏说,检察机关对群众参与举报的热情是给予充分肯定的,反贪工作离不开群众支持。但网上收集举报线索需要规范。如果线索不属实,会对被举报人造成负面影响;如果举报线索在网上公布,容易打草惊蛇,给下一步查办工作带来影响。
市检控申处处长罗守梁则表示,这种形式是不合法的。他称,检察院统一受理公民对犯罪尤其是职务犯罪的举报,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全体公民应相信检察机关,与腐败作斗争必须在法制环境内进行,不能说任何一个公民或组织就能从事这样的活动,这是不严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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