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3 22:19 来源 温州网
瑞安星豪酒店向瑞安市府办致歉信,昨日,一则刊登在《瑞安日报》第13版的致歉信引起读者和网友的议论。星豪酒店向瑞安市府办致歉信道歉的主题错误,道歉对象是市民而不是瑞安市府办。
酒店向瑞安市府办致歉信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用语不妥,引发歧义,给读者和网友造成误解。昨日星豪酒店负责人潘某就此事进行了说明。
据了解,瑞安星豪酒店位于飞云街道,店内设有卡拉OK包厢。自4月底营业以来,群众多次向12345市长公开电话投诉,反映其无照经营,噪声扰民且每天营业至半夜,影响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特别是中高考考生的正常休息。
6月4日,瑞安市府办就此事召集工商、环保、卫生、公安、文化、消防等部门和飞云街道办事处进行专题协调,并于当晚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在执法过程中,遭到该酒店有关人员无理阻挠。
经教育,潘某认识到无证违规经营、噪声扰民和阻挠执法等错误,于6月5日自行停业整顿,并自愿登报致歉。6月12日,潘某在报上刊登了这则向瑞安市府办致歉信。但由于致歉信陈述事实不清、用词不当,引起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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