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炳森因摩托车被扣押状告福州市仓山区城管

2010-03-31 20:13 出处 

市民因摩托车被扣押状告城管局
郑炳森

市民因摩托车被扣押状告城管局

局长沈力(左一)一方

  被怀疑是非法营运,在证明清白后福州市民郑炳森把仓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仓山城管局)告上了法庭!昨日,此案在仓山法院如期开审。

  这一回,仓山城管局局长沈力做出个大胆的决定,他选择了站在被告席上,当庭与郑炳森唇枪舌剑。

  行政首长在被告席上,出庭应诉市民的指控,这在仓山区是闻所未闻的大事。此案也吸引了仓山几乎所有的行政首长,包括房管局长、人事局长等,此外,还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前来旁听。

  去年12月28日,郑炳森载着女盲人按摩师阿琴在金山时,被怀疑是非法营运,被仓山城管局人员扣押。次日,他带着阿琴为自己做证明,才将摩托车取回。事后,他“不依不饶”,决定将福州仓山城管局告上法庭。他认为,仓山城管局并无执法权,强行扣押他的摩托车是侵犯公民的财产使用权,他请求法院让城管赔偿他的所有费用。

  对此,仓山城管局拿出了相关条文:国务院法制办国法函(2001)第242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2001)274号文件,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榕委第30号文件,证明自己有查处“三车”非法营运的权限。

  庭审现场,数十旁听者将法庭挤得满满的,还有不少媒体的长枪短炮。局长以及法制科科长和副科长三人与郑炳森,你来我往交锋,不时妙语连珠,让现场不少政府官员也连声赞叹。

  庭审结束后,城管局长还与郑炳森握手,赞赏他的维权意识。不少行政首长对此也大为肯定。

  郑炳森“咄咄逼人”

  局长平心静气

  郑炳森,福州台江人,今年52岁,自称自由职业者。面对局长、法制科科长、副科长,还有一大堆的文件法规,如此强大的气场,他丝毫不紧张,就像与平常人“斗嘴”一番,坦然且快速地说出自己的一个又一个观点。相反的是,城管局长一方,则平心静气地进行答辩。

  第1回合

  出手:在陈述完自己的诉讼请求后,法官表示,由于没有列出索求赔偿的具体事项,让郑炳森现场列出。

  接招:郑炳森停顿数秒,列出扣车时的停车费15元,期间交通打车费150元、诉讼费50元、误工费500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等,并无丝毫慌张失措。

  第2回合

  出手:当法警将郑炳森提供的索赔证据,目前仅有的15元停车费收据以及的票交给被告时,被告说,并无凭证证明的票与此事有关联。

  接招:“摩托车是我唯一的交通工具,被你们扣押了,怎么会没有关系呢?摩托车是我唯一的交通工具,你们侵犯了我的财产使用权,我现在交通工具没了,当然要打车,这笔打车费用当然有关系。”

  第3回合

  反攻:法庭上,郑炳森直指焦点,他认为城管局越权扣车。“我后面载着个女乘客,还带着个大包,你们就认为我非法营运吗?扣我车,你们凭什么,有什么依据?杀人放火,最后定罪也要法院定,道路交通行驶,归交巡警管,非法营运,归运管部门管,你们城管就是起个教育作用。”

  应对:城管表示,他们看到郑炳森车后的女乘客没戴头盔,还带着大包行李,最重要的是,他们上前拦住郑炳森欲询问时,郑炳森却扭头就跑,而且女乘客阿琴当时表示不认识郑炳森。他们认为从郑炳森的行为看,很有可能涉及非法营运。(郑炳森事后证明,这名女乘客阿琴是盲人按摩师,是他朋友店里的员工,他是帮他朋友去接送阿琴)此外,配合行政机关调查,是公民的义务,为了进一步调查郑炳森是否非法营运,他们才强行扣车。而至于执法权,他们在提供了相关规定后,表示自己执法程序得当、适用法律准确,对“三车”非法营运的行为有查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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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张隽 通讯员 金晓静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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