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31 20:13 出处
据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安局提供的最新消息,该局对违纪民警刘某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系统。
3月17日,五原县公安局民警刘某因其父母在五原县医院内三科开具转院证明与医生发生纠纷,同三个姐姐在县医院殴打陈医生, 造成陈医生身心受到伤害,引起全院医务人员不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案件发生后,五原县立即成立了由公安局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纪检、督察、法制以及属地派出所为成员单位,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取证及处理工作。对刘某的两个姐姐殴打他人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并处奉1000元。
为严明法纪,五原县公安局党委于日前研究决定,对违纪民警刘某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系统。(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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