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9 19:42 出处
4月5日17时许,小刚在父亲承包的餐厅处写完作业后,发现邻居房间的叔叔锁门出去,由于班里同学一直在找他要钱,并且让他自己想办法“弄钱”,于是他想到了去偷。
当时,小刚翻越过未封至房顶的模板,偷偷进入隔壁房间,打开一橱柜后翻遍衣服兜拿走了100元钱。第二天,小刚拿钱买了零食,并把剩下的钱交给同学。4月7日,小刚回想到以前看电视里敲诈的片段,于是再次翻越偷走了衣服里的身份证,并留下预先写下的字条。
到底丢了多少钱?
失主:我丢了5600元
孩子哭着说“只拿了100块”
原本是个简单的案件,嫌疑人已抓获并承认其行为,由于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双方协调赔偿即可,但案件进程却在钱财丢失的数目上变“悬”。
据杨勇表示,因生意不太好,他曾向亲戚借了6000元放在口袋里,花了400百元后还剩下5600元,全部丢失,“我记得十分清楚,钱和身份证分别放在了两个兜里。”
但小刚却一口咬定只拿了100元,看着站在身旁几名穿警服的民警,他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并反复呢喃着“只有100块”。
昨日9时许,记者再次赶到颍河路派出所,小刚在派出所度过一夜后仍委屈地表示“只拿了100块”,甚至当记者问他叫什么名字时,他也回答是“100”。
据陈彪表示,小刚的行为已属于敲诈勒索,小孩子出现这样的想法十分可怕,真有些触目惊心,但由于小刚年龄处于刑法免责年龄,所以法律不能对其进行处理,只能对其进行教育,督促家长加强管理。而家长只顾挣钱却疏忽了孩子的教育,对于孩子平常的行为不甚了解,则属于教育的失败。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线索提供 小秦
这是孩子写的作文
我的学校
我的学校是一个美丽的大花园 我在这里学习、玩耍,愉快地成长。
走进校园 你首先看到的是学校两旁的教室 那洁白的墙壁在阳光的照射下直刺你的眼 蓝色的栏杆像蓝蓝的天空,窗户上的玻璃像清澈的泉水一样透明……
这是孩子写的勒索信
亲爱的先生 您的身份证现在在我手里 希望您在明天中午之前将三百元钱放在此处 如果老魏知道您没有身份证的话你在这里就开不成面 如果您不配合的话我会让身份证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您将再也见不到它 祝您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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