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9 19:42 出处
本报讯 (记者 孟醒石 实习生 赵晓帆) 24岁的陕西男子常某与邯郸青年小赵,一起租住在城角庄村一户人家里。常某趁小赵出差长期未归,偷了小赵的电视机、手机、西装等。当警察找到他时,他还穿着小赵的一条裤子。
昨日零时40分许,西里派出所110民警接到报警称:“我房间内的东西被盗了。”
在城角庄村南区一民房的二楼,民警见到了报警人小赵。小赵介绍,他在附近一家公司工作,在此租房子住。3月25日去外地出差,4月7日23时许回来后,小赵发现他放在租住屋内的很多东西不见了,包括电视机、MP4、手机、西装等物。
民警发现,小赵房间的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窗户也都关得很紧。于是,民警敲开小赵隔壁常某的房门。常某是陕西人,今年24岁,在一家网吧工作。他向民警交代,4月5日他捡到一把钥匙,就试着打开了小赵的房间,将小赵房间内的电视机、MP4、手机等物都搬到自己房间里。常某搬了电视机想卖掉,但网友给的价钱太低,4月7日下午他又将电视机搬回来了。“我还拿了小赵一套西装,上衣太肥我没穿,我现在穿的这条裤子就是他的。”常某说。
目前,常某已经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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