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9 19:42 出处
此案共涉及6家银行、8家存款单位、10笔存款资金,共计6100余万元,最终挽回经济损失4502万元,但尚有1500多万元的涉案资金无法追回。在这8家存款单位中,约有一半的存款单位是明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方式却仍然“入套”。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近日,犯罪嫌疑人郭某、吴某、明某、刘某、王某、于某等7人被槐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本报记者 杜洪雷 实习生 王振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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