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0 10:15 出处
李晶想对此事进行澄清,却不知从何处做起。
哥哥李明想到,2008年5月,李晶正在宿州实验中学上高三,当时正全力备战一个月后的高考,怎么可能跑到慈溪去?如果那时候要外出,肯定得找班主任请假。要证明妹妹没有外出,找班主任开具在学校的证明不就可以了吗?
5月7日,李晶来到实验中学,找到原班主任开了证明,随后就去了道东派出所。吴志奎接过证明,让李晶做尿检。
尿检结果证明她是清白的:试纸检验显示,没有任何毒品的信息。
李晶说,这个时候,道东派出所才相信她的身份信息是被冒用了。但吴志奎告诉她,要查清此事,仅凭证明和尿检还不够,还需要更多的材料,比如高中毕业证复印件等。于是李晶又跑回家,把高中毕业证复印了送过来。
5月8日,李晶踏上了返回南昌的火车,因为道东派出所还需要所在大学学生工作处开具的在校表现证明。
与此同时,道东派出所多次联系慈溪横河派出所,并告诉李晶和李明,道东派出所无法删除这些信息,只有横河派出所才能删除。
而李明陪同宿州当地的电视台去道东派出所采访时,所长说,横河派出所一直没什么回应。
吴志奎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们多次致电横河派出所进行沟通,想要对方进行更正,但对方回应不主动。
李明说,横河派出所当时办理此事的警务人员姓庄,他们也曾多次联系,接电话的人也说会联系,但一直没有回音。
5月9日下午,记者拨打了横河派出所电话,但接电话的女士提供的派出所某领导办公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再次致电,留下个人电话,但截至发稿时,无人回电。
李晶百思不得其解,自己2007年办的身份证,一直都放在自己身上,从未外借,而且自己从未去过慈溪,怎么会被横河派出所发布到网上去,并且变成了吸毒人员,“难道当时抓人的时候,就没和身份证上的照片做比对?事后也没发现吸毒人员的留底照片和身份证上的照片完全不是一个人?”
她说自己这几天为此事奔波来奔波去,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亏了这次世博会进行吸毒人员排查,要不然,我还不知道自己作为一个吸毒人员被发布到公安机关的网站上,一直要背负吸毒人员的不良记录到什么时候。”
李明上网一查,发现发生在妹妹身上的事并不是个案。事实上,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经常见诸媒体,尤其是吸毒人员冒用他人信息的例子更是屡见不鲜。
李明说,《重庆晚报》今年3月25日就报道了一例类似情况,重庆市巴南区大江邮政储蓄所工作的28岁女子胡亚,其身份被邻居文某冒用。文某因吸毒、贩毒被捕后,冒用了胡亚的身份信息,警方据此将错误信息记载在公安部的网站上,致使胡亚成了“吸毒人员”。 本文“”来源:http://www.wenzhouzx.com/news/shehui/14571.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