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3 19:57 出处
本报讯 (记者李东阳) 前晚,电动三轮车驾驶员罗春福,被成都青羊公安分局治安拘留10天。原因是他拒绝交警处罚还跳河,被警方认为“扰乱工作、公共秩序”。
昨天,成都市交管局公布了此事。5月11日下午5点50分,交警一分局二大队民警赵宇在青石桥北街与东大街交叉口巡逻时,发现一男子骑行一辆无牌证的电动三轮车,沿青石桥北街由南向北行驶。
赵宇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警方介绍,当时电动三轮车驾驶员罗春福不听指挥,继续向前行驶。赵宇再次示意驾驶员停车,三轮车才停下来。
民警向其告知,无牌证三轮车不能上路行驶,需出示车辆手续和身份证,接受罚款处罚。
罗春福拒不配合,并拒绝出示相关证件,等到周围有市民围观后,罗向大家说:“警察打人了!”并拿出手机拨打110。
赵宇通过对讲机,通知其他民警到现场协助取证。等到支援民警到后,罗春福依然拒不配合,并说赵宇推攘他。
此时,围观市民已开始阻塞交通,因该路口有监控摄像头,锦江巡警将罗带到人东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通过在人东派出所的监控资料显示,赵宇在执法中并未和当事人发生任何肢体接触,后经询问现场其他目击者,也证实了此情况。
罗春福在看到监控资料后,依然拒绝接受处罚。
当晚8点10分左右,罗春福爬上彩虹桥,在与119抢险人员对峙约20分钟后跳进锦江,后被打捞上岸。
整个跳河过程中,约有300名市民围观,造成交通拥堵。
在汪家拐派出所,罗春福在民警的调查询问过程中,说到自己跳河的原因:“一分局交警要对我的三轮车进行处罚,我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引起轰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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