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4 10:44 出处
昨日凌晨4时许,旅客张伟回到成都市锦江区棬子树村一家旅馆。
刚上楼,就发现房门不太对劲。
“门锁掉在地上,房门有被踹的痕迹。”张伟当时被吓了一跳。
推门进去,只见电视柜上的DVD不见了。双人床上,他才买的玉坠、剃须刀和抽纸等物品也没了。
张伟意识到遇到小偷了。随后,他跑下楼,向旅馆老板报告了情况。
老板说,“几百元的东西,没啥关系。”然而,老板的儿媳妇却扭着他不放,要他赔被盗DVD的损失——要么重新买个新的,要么赔120元。
“我住店被盗,还要赔旅馆钱?”张伟怎么也没想明白。
昨日下午,旅馆3楼张伟暂住的房间里,记者看到了包装玉坠的纸盒。
老板一家人都说,借给张伟的DVD不见了。并坚称,店内有“贵重物品自行保管,遗失本店概不负责”的提醒。
直到这时,张伟才想起要看对方的营业执照。老板一家则说,营业执照与掉东西无关,拒绝出示。
张伟说,他前天下午到此住宿,晚上空着手出门去玩,回来时发现房间被盗。“他们大门一关,东西怎么会飞出去?”他发出疑问。
对于他的说法,老板娘并不认可。她说张伟出门时,自己并没看到,也没留意他是否空着手。老板则对张伟找媒体一事大为光火。
张伟强调,找媒体不是为了那些被盗的财物,也不是为了120元钱,只是想讨回清白。
“我都说了,几百元钱是小事,我们都算了,你还要把事情弄大?”老板说,照张伟的意思,倒是旅馆做了手脚。为此,他拨打了110,也要力证自己清白。
巡警赶到现场后,把当事双方带到了成龙路派出所进行协调。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旅馆老板没有要张伟赔钱,还退了他一部分住宿费。
记者 席秦岭
本文“”来源:http://www.wenzhouzx.com/news/shehui/16605.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