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4 10:44 出处
“好口碑”县长75次受贿80万
边退赃竟还边收钱,祁东县原县长向献国一审获刑5年
“不介绍一个家乡人到祁东做生意”、“不安排一个亲属到祁东工作”、“不贪污受贿一分钱”……祁东原县长向献国的宣誓,一直在坊间流传。
向献国以前在当地有良好的口碑,被认为是祁东清廉的“父母官”。 近日,向献国被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好口碑”县长“清正廉洁”的形象轰然坍塌。
75次受贿近80万元
据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12月至2009年5月,向献国在担任祁东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和衡阳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75次收受53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近80万元。
衡阳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说,因关联邵阳市检察院对原祁东县委书记蔡敦诚案件的办理,关于此案的相关信息,一直未作公开报道。目前,其他几起案件已进入审判程序,向献国腐败案案情也正式公开。
第一次受贿从收“过年费”开始
向献国生于1956年,湖南衡东县人,大学文化,2000年12月到祁东县担任县委副书记。在祁东工作的第一年,向献国确实是按照自己的誓言去严格要求自身的,有关部门从未收到有关他的举报。
质的变化在2002年春节悄然发生。祁东县红火餐馆老板彭某送给向献国3000元,说是过年了,一点小意思。 这是他的第一次受贿。 从此,向献国收受贿赂的频率越来越快,金额越来越大。
2005年春节前,湖南祁东洪城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某为争取向献国对其公司在人、财、事等方面的支持,在向献国家里送给了他5万元。2005年11月,深圳市九明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管某在向献国的帮助下,顺利竞拍下了祁东县政府招待所濠利宾馆,为感谢向献国,在拍卖后的当天,管某将5万元港币送给了向献国。
收礼最少2千最多5万
“相比之前检察机关查办的曾静案和蔡敦诚案,无论是受贿的总金额,还是单笔的受贿金额,向献国的受贿行为真的是小巫见大巫。”衡阳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说。
在担任祁东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向献国在安排就业、工作调动、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34人次,共计16.95万元。其中,一次收受0.2万元至0.5万元的有28次之多,最少的两次分别只有0.2万元。但正是这一笔笔的累积,才酿成了这一特大受贿要案。
收受国家干部职工的贿赂16.95万元,向献国辩称这部分钱应属个人之间的人情往来,不应认定为受贿。法院在审理时认为:向献国平时与行贿人之间并无人情往来,且向献国收受的财物金额明显超出了一般人情往来,故对其辩解不予采纳。
■记者 李国平 实习生 孙东旭 通讯员 李建辉 曹琅干 朱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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