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8 01:03 出处
本报讯(记者王巍) 利用职权将镇政府持有的房产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原党委书记张宝生,从而获得5套住房的回馈。今天上午,张宝生因涉嫌受贿罪在一中院受审。
46岁的张宝生在案发前曾任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党史办公室副主任。
今天上午,张宝生在一中院接受审理。据了解,今天的庭审主要是质证。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4月至2003年8月,张宝生在担任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主管镇里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将南口镇政府持有的北京高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无偿转让给房永宏及相关人员。
张宝生收受房永宏、张淑军给予的5套房屋(价值人民币336万元)及150万元,上述款物折合共计人民币486万余元。
通过北京高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信息可以发现,该公司在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是在2000年,注册资本是29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姓刘。目前,网站登记显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张淑军,董事长是房永宏。
张淑军及房永宏两人目前由于牵涉该案被另案处理。
据了解,高苑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主要集中在昌平区和海淀区,包括新悦家园和育新嘉园等楼盘。
记者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询,发现该公司名下目前没有现房销售。
在期房销售登记中,均有新悦家园和育新嘉园商品房的登记。但在上述两个楼盘的介绍后方,均有红字提示“该项目许可的期限已到期,未售房屋不能进行预售合同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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