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0 10:58 出处 新民晚报·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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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让人恐慌的淫魔生命走到了尽头/ |
新闻回放:1998年至2008年,东丰县东丰镇及周边乡镇相继发生10余起幼女遭强奸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夜间潜入居民家中,将熟睡的小女孩抱到室外进行奸污。一时间,在东丰县有女孩的家庭都很恐慌,一提到这个“抱小孩的”,人们很难睡安稳觉。2002年,此案被列为省公安厅一号公案。
2008年10月25日下午3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显跃在德惠市102国道20公里处正企图骑摩托车逃窜时被抓获。2009年6月12日,黄显跃系列强奸幼女案,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显跃的妻子金桂华也因涉嫌窝藏罪同庭受审。
昨日,记者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曾经轰动一时、备受关注的东丰县系列强奸幼女案的被告人黄显跃,由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其上诉被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现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并通过,将于今日对其执行死刑。
恶行:最小受害人不满5周岁
经法院审理认定,黄显跃于1998年5月13日至2008年8月19日期间,窜至东丰县东丰镇及周边乡镇,于夜间侵入居民住宅,趁人熟睡之机,采用捂嘴、掐脖子、威胁等手段,将被害人挟持到室外,强奸作案16起,其中强奸幼女12起,既遂7起,年龄最小的被害人在遭遇侵害时还不满5周岁。
黄显跃外逃期间,于2008年8月21日23时许,窜至辽源市工农乡安国村徐某家,盗窃人民币3000余元,被其挥霍;于2008年8月26日晚,窜至四平市一公司盗窃长城皮卡汽车一辆,后在外逃途中将该车遗弃在石家庄。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2.8万元。
上诉:称患精神类疾病被驳回
2009年7月23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黄显跃犯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金桂华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审宣判后,黄显跃与妻子金桂华均提出上诉请求。黄显跃上诉提出,其患有精神类疾病,量刑过重。其辩护人提出对黄显跃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
经查,司法医学鉴定意见书已经证实黄显跃作案时精神正常,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黄显跃强奸作案16起,被害人中幼女多达12人,罪行极其严重,原审对其适用极刑属量刑适当,此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2009年12月2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上诉人黄显跃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黄显跃强奸作案16起,其中强奸幼女12起,既遂7起。强奸14周岁以上女性四起,既遂3起,其中3人为不满16周岁的少女。黄显跃犯罪动机卑劣,手段狡诈残忍,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流窜作案地域广、时间长,其行为给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主观恶性极深,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依法严惩。黄显跃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上诉人金桂华明知黄显跃强奸在逃,仍为其办理虚假身份证掩盖真实身份,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阴影:受害者成年后 不敢谈恋爱
记者在东丰县走访了几位当年受害人的家属,据了解,当年受害的未成年幼女中,如今有的已经结婚生子,有的已步入了大学校园,而有的则仍然没有摆脱当初遭遇的阴影。
一位受害人的母亲含泪告诉记者,她的女儿遭遇侵害时才12岁,如今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可孩子却一直不敢谈恋爱,家人一介绍对象,孩子就说害怕,甚至家里来个陌生男人,孩子都要躲起来,还总说,这辈子她是不想结婚了。另一位受害人亲属称,他家的孩子受害前,性格非常活泼开朗,如今已经上了大学的她,却变得少言寡语,并总是不愿回家里住。
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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