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宗衡受贿生活腐化被开除党籍公职 移送司法机关

2010-08-18 17:32 出处 人民网

资料图:深圳市长许宗衡。中新社发 陈文 摄

  中共中央纪委对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许宗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许宗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生活腐化。

  许宗衡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许宗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许宗衡简历

  许宗衡,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男,汉族,1955年7月生,湖南湘潭人,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3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

1972年3月-1974年8月,湖南省衡南县宝盖农场知青,任场长、副指导员;

1974年8月-1976年8月,湖南省交通学校汽车专业学生,担任班长、校学生会主席;

1976年8月-1977年9月,湖南省衡阳汽车修配厂技术员、政治处干部;

1977年9月-1978年12月,湖南省衡阳市经委组干科干部;

1978年12月-1986年8月,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长、科长;

1986年8月-1990年4月,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84年6月-1986年9月湘潭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

1990年4月-1993年1月,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副厅)、组织部部长;

1993年1月-1994年7月,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处长;

1994年7月-1996年8月,深圳海天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副局级)(其间,1994年2月-1996年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6年8月-2000年1月,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市经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局级)(其间,1997年8月-1999年8月在美国国际东西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0年1月-2000年5月,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局级);

2000年5月-2003年8月,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6月),市党建研究会会长(2000年8月),市人才研究协会会长(2002年9月),省党建研究会会长(2001年6月);

2003年8月-2005年6月,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5年6月后,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7年12月-2008年1月 临时主持深圳市委工作

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民网资料 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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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州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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