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31 22:26 出处
【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 力 通讯员 戴 海) 深圳润康门诊部“”事件影响极为恶劣。10月28日下午,受害人杨盼(化名)将深圳润康门诊部及其法定代表人告上宝安法院。在法院、区卫生局、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联合调处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方一次性赔偿杨盼16812元,法官当场制作民事调解书,并监督被告现场赔付完毕,使这宗矛盾尖锐的医患纠纷案件在立案当天即得以成功调解结案。
原告杨盼诉称,她于10月21日到深圳润康门诊部就诊,被诊断为宫内早孕、宫颈中度糜烂和宫颈多发性囊肿,随后诊所给予药物终止妊娠。10月23日,杨盼药流第三天回诊所复诊,医生诊断须做清宫手术,并告知杨盼须增加子宫分离术和宫颈糜烂治疗手术,后因费用问题暂停手术,还将杨盼绑于手术台上近3小时。杨盼当晚到宝安西乡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不全流产,进行清宫手术即可。杨盼认为润康门诊部夸大病情,以欠费为由不予治疗,粗暴对待孕妇,其诊疗行为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相关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杨盼起诉至宝安法院后,该院高度重视,立案庭审前迅速启动医患纠纷联调机制,为当事人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同时联合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律师进行调处,并采取边立边调的方式快速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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