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提出4点上诉理由莫非他还想免死吗?二审已立案

2011-05-13 18:51 出处 新华网

药家鑫案一审现场
药家鑫案一审现场

  药家鑫还想提出二审上诉,难道他还希望免死吗?杀人犯也会怕死的,药家鑫提出4点上诉理由,网友很激动,甚至有网友痛骂律师。激动归激动,药家鑫的罪即使再提出四十点上诉理由,他也难逃一死。

  药家鑫案于今年4月22日一审宣判,4月28日药家鑫在上诉书上签字。今天上午,记者从此案被害人代理人张显处了解到药家鑫有四点上诉理由。

  张显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受害人家属还没有拿到上诉状,不过他还是在法院找到了上诉状,看到了上诉内容。

  上诉状显示,药家鑫上诉理由如下,附上编者从各大论坛摘录的网友跟帖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视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编者:晚上就是房间里开着灯,光线也不如白天的好,这不是废话吗?药家鑫高度近视戴着眼镜难道还是没戴一样?近视眼杀人就可以随便杀人了吗?这是哪家的理由?杀张妙身上部位乱,几刀不知道,乱捅,捅死人为目的,就像药家鑫自己说的那样,如果不杀死她,她会报案的呀!还需要刀刀刺在致命位置吗?药家鑫不是医生,他哪里知道哪里致命不致命,他就多捅几刀,心想多捅几刀总会捅死的。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网友:等到法院传唤再去投案这已经不是自首,在公安掌握了所有证据以后,第二天才去公安机关投案,这也叫自首?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网友:杀人还分初犯、偶犯还是惯犯,屡犯吗?谁听说过杀人犯有惯犯的?放药家鑫出来下一次就是屡犯了,这个律师真草包,这样的上诉理由也亏他写得出来,我不是法官都看不下去了。

  民事赔偿是法院判下来的,积不积极都得履行。药家鑫的父母对于自己儿子杀人,为人父母没有教育好孩子,还有一点点内疚,这个民事责任别说他们逃不脱,即使没有法院判决,也应该赔偿给人家。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网友:对药家鑫这样的撞伤人,没有撞死就拿刀捅死人的冷血杀人犯判处死刑还过重?那按照这个律师说法,干脆,就废了死刑好了,可惜法律的尊严,不是药家鑫和这等草包律师可以践踏的。

  还有网友很激动说:如果对杀人犯慎重态度,那以后那些杀人的人给人家八刀就不会那么慎重了。

  此案已于5月5日立案。

  张显告诉记者,受害人一方不认可自首情节。“案发后,公安机关已经对药家鑫进行了传唤,而且公安机关当时已经掌握了监控录像,保险公司也检查了车里的血迹。但是当天把他给放了。第二天他才到公安机关‘自首’。我们希望法院不要回避这些细节。”

  张显说,因为被害人张妙的家属没有上诉,所以法院告知张妙的家人已经不是案件当事人,至今也没有给他们上诉状。“对此我们是有意见的。今天下午,我们将去法院问清楚,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到上诉状副本。毕竟二审是一审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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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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