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6 19:00 出处 未知
据我国《世界经理人》今年3月2日报道:中国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落马之后,刘志军的铁杆兄弟、号称“中国高铁第一人”的铁道部运输局局长、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已被中纪委双规审查。
该文章说:张曙光长期从事我国高速铁路、特别是高速列车应用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研究,出版了《铁路高速列车应用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型工程系统集成理论与实践》等专著,系统提出了适应于中国国情、路情的高速轮轨系统动力学理论,为成功研制中国品牌高速列车奠定了理论基础。说他是我国高铁的领军人物,主持了中国铁路高速列车、青藏高原客车、新一代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和内燃机车、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等国家重大项目和**型工程,是中国高速列车技术的奠基人。
对张曙光个人评价,该文章几乎全是如上所述大加赞赏的文字,对可能的违记违法的事实只字未提,网上至今也未见他可能涉嫌经济犯罪的任何报道。
(二)最近《美国之音》在讲我国地方庞大地方公共债务问题的一篇文章中报道说:
2010年末我国地方公共债务总额约为14.4万亿元,说这些债务投资效益奇差,《美国之音》在该文章中说:据查证,我国地方公共债务的投资项目,真正能发挥效能的顶多只有35%,也就是说,15万亿债务中可能产生效益回收投资只有5.3万亿,其他的贷款都投在毫无效益的专案上,或经由贪腐和浪费流失。比如铁道部以部长刘志军为首的腐败窝案当中,掌管高铁工程分配的运输局局长张曙光一人就在美国和瑞士存款就达28亿美元,其妻子女儿早已定居美国,在美国洛杉矶置有三处豪宅。
(三)张曙光个人就在美国和瑞士存款28亿美元,约180亿人民币;他既不是企业家,也不是商人,而是国家公职人员,180亿决非他个人的合法收入,是赃款确定无疑!
我们知道,台湾前领导人陈水扁之妻向瑞士汇了7.5亿台币,被披露后引起了全台湾人的极大愤慨,陈水扁夫妻也因此受到台湾执法机关的严厉追究,被双双重判。
按台币对人民币的汇率计算,7.5亿台币即是1.63亿人民币元,180亿人民币即是689亿台币,张曙光个人的海外赃款,竟是陈水扁海外洗钱额的100倍之多!
在我们社会主义的大陆,180亿人民币、即689亿台币的特别巨大赃款,是怎样被汇出海外的?这些钱到底源自何处?在台湾肯定同样会被严查,难道在我们大陆就只能听之任之、不受任何追究么?
不是说大陆也是法制社会吗,台湾法律严查的经济犯罪,面对高出近100倍特别巨大赃款,我们的执法机关又要不要严肃查处呢?
不是说我国有1100多部很有效的反腐贪法律法规吗?怎么就没有管住张曙光把180亿人民币的特大巨额赃款汇往美国和瑞士呢?
按照最起码的职业道德,首先中纪委就应当正视国际媒体报道的该事实,不论是真是假都应当去查实、并向国人有个清楚的交待。
是否能认真追查张曙光的这180亿海外巨额赃款,是否能就张曙光的180亿海外巨额赃款对国人有明确交待,将是竖在中纪委门口的一面巨大镜子,它可以让全世界都能够清清楚楚看明白:我国天字号的反腐机构的反腐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从而也严酷地检验着中纪委的反腐败,到底是行动上的真反腐、还仅仅只是口头上的假反腐?!
因此张曙光的这28亿美元海外巨额赃款,将严重挑战了中纪委!
在我国,一个中等水平的县,每年全年的财政收入差不多也就是1亿人民币,张曙光的180亿海外巨额赃款,也就相当于180个这类县一年的财政总收入;当今的中国大陆竞打造出了如此骇人听闻的巨贪,难道执政当局也能充耳不闻、无动于衷吗?
(四)就《美国之音》在这篇文章中披露的事,作者还要再说如下两点:
1、至去年末,我国地方公共债务总额约为14.4万亿元,这正好是我国去年全国财政收入的两倍。也就是说,我国地方公共开支已提前消费了全国纳税人两年的血汗钱,请问我国当局,情况真是这样吗?
2、说我国地方公共债务中可能产生效益回收投资只有5.3万亿,竞有9万亿,即全国纳税人近一年半的血汗钱、都投在了毫无效益的专案上,或经由贪腐和浪费流失了。请问我国当局,这是否是《美国之音》对我国地方投资的恶语中伤?请予以澄清。
(特别说明:对张曙光的海外存款,《人民网》也有帖子称是28亿人民币,但《美国之音》原文讲的是美元而非人民币)。 本文“”来源:http://www.wenzhouzx.com/news/shehui/38155.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
作者:曹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