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幼儿园校车车祸事故善后处理 赔偿标准遇难者43.6万元/人

2011-11-18 17:59 出处 人民网

甘肃幼儿园校车事故赔偿:遇难者43.6万元/人

 甘肃庆阳幼儿园校车事故现场,汽车碎片和孩子的书包鞋子散落。图/人民网

  人民网庆阳11月17日电(记者 高翔 赵野 苗亮军)甘肃庆阳正宁县榆林子镇“11·1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相关赔偿标准,政府部门拟定对每一名遇难人员赔偿人身保险、优抚救助金共计43.6万元。部分参加了商业保险的遇难幼儿及受伤幼儿的赔付金额已经通过“绿色通道”拨付到正宁县支公司。

  记者从正宁县政府获悉,本次特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目前积极稳妥。政府部门对伤亡人员家属全面落实了县级领导、乡镇、村、组干部“四对一包户”工作制度,同时做了细致的情绪安抚工作。目前,遇难者家属情绪稳定。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11·16”特大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根据相关赔偿标准,拟定对每一名遇难人员赔偿人身保险、优抚救助金共计43.6万元。积极配合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公司,启动特殊重大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核实伤亡人员投保信息,确定下拨赔付金额。目前,中国人寿已经核实确定3名死亡幼儿、9名受伤幼儿参加了商业保险,赔付金额已经通过绿色通道拨付到正宁县支公司。

  截至记者发稿,在正宁县医院进行救治的所有受伤幼儿病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甘肃正宁幼儿园校车事故遇难人数增至21人

中新网甘肃正宁11月17日电 (记者 朱世强 信江)记者从甘肃正宁县委宣传部获悉,17日晚间,一名5岁危重幼儿因脑挫伤,急性呼吸性循环衰竭而死亡。目前,该县16日发生的幼儿园校车事故遇难人数升至21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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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州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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