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7 11:37 出处 网络
资料图:朱令铊中毒前,多才多艺风华正茂的清华女生朱令
朱令目前状况:100%伤残、全身瘫痪、双目近乎失明、大脑迟钝、100公斤的体重和基本语言能力丧失。
5月3日,多人白宫网站请愿,要求将朱令铊中毒案投毒嫌疑人孙维驱逐出境。至5月6日16时04分,白宫网站请愿突破10万人。按照美国的相关规定,签名人数达到10万人,白宫就要进行回复。
白宫网站请愿内容
请愿发起人在白宫网站上写道:清华大学学生朱令于1994年、1995年遭人两次蓄意用致命化学物铊下毒,由此导致其终身瘫痪。有迹象显示其室友孙某有作案动机,而且有机会获取此致命化学物……也有资料显示孙改了名字并通过婚姻造假进入美国。为保护我们公民的安全,我们吁请政府开展调查,并将孙驱逐出境。
白宫网站请愿签名支持者中,有不少用户是中国人。据报道,白宫网站请愿信所指嫌疑是清华大学学生、朱令室友孙维。此前有报道称公安机关于1998年已解除孙维的嫌疑。
朱令铊中毒案嫌疑人孙维家世显赫
朱令铊中毒案嫌疑人朱令同宿舍的同班同学孙维,被警方认定为是唯一能够合法取得铊盐并且跟朱令接近的人。经过详细调查,警方正式将其列为投毒的犯罪嫌疑人。当时孙维的祖父孙越崎和伯父孙孚凌都担任要职,而正是显赫的家庭背景,被认为是本案件的调查不能顺利进行的原因。
1997年3月,朱令家人以出事班级即将全部毕业,人证即将难以获得为由,上书北京市公安局长。1997年4月2日,孙维作为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带走,并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纸上签字。在被连续侦讯审问8个小时后,孙维被家人接回家。
朱令铊中毒案警方确定有人投毒
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朱令,北京人,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案是指朱令在校期间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导致身体健康遭到极大的伤害,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由于朱令没有铊的接触史,警方认定为是投毒事件,但朱令铊中毒案经过调查之后,几度沉浮,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尚无明确结果。
且由于警方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些异常行为,让朱令铊中毒案成为公众事件,从而衍生出对于作案嫌疑人家庭背景的各种猜测。2013年4月,随着复旦投毒案的告破,关于彻查清华投毒案的呼声亦再度涌现,昔日朱令铊中毒案嫌疑人孙维遭到社会舆论方面的广泛争议。
朱令被确诊铊中毒后,警方立案
从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开始出现奇怪的中毒症状,但住院一个月以后,朱令的病情得到缓解,于1995年1月23日出院。
1995年3月6日,朱令的病情又恶化。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开始正式立案调查。但在立案之前,在朱令铊中毒确诊后的五一放假期间,朱令宿舍曾发生离奇盗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丢失。
朱令铊中毒案案件曾“只剩一层窗户纸了”
在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两年之后,北京警方对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孙维采取了第一次突审。此前,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属,“只剩一层窗户纸了”;1996年,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有关领导对朱令家属表示案件难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化学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将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侦破行动,但后来一直没有下文。
朱令铊中毒案办案警察称“此事很敏感”
在朱令母亲朱明新1997年11月发表在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上的一封信中提到 ,警方迄今一直怀疑与朱令同宿舍和同班同学的一位女生是投毒真凶,表示不会放弃并有自信心在公开的法庭上给嫌疑人定罪。但是,从1995年5月7日以来的11年间(2006年),这个案件没有进入法庭阶段,北京警方一直没有宣布侦破此案,也没有公开任何有关的细节和原因。但主要负责这个案件的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在2006年对采访他的记者提及“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且“这件事情很敏感”。
复旦投毒案让清华朱令案被再度关注
新华网七问朱令铊中毒案:
新华网昨日刊文称,复旦研究生投毒案让沉寂已久的清华大学朱令案再度成为坊间的热门话题。1994年,清华大学化学系女生朱令离奇发病,被证实为稀有的“铊中毒”,中毒导致她全身瘫痪。警方曾锁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但最终此案不了了之。
近20年来,有关“谁是凶手”的各种猜测和传说,坊间从来没有间断过,尤其是朱令的室友孙维,一直被认为是主要嫌疑人。今年4月18日,在复旦投毒案的风口浪尖上,孙维在网上发帖自证清白:“我比任何人都想将真凶绳之以法。”这一言论再加上其不普通的家庭背景,加剧了种种传言的散播。随后,此案也引起陈坤、姚晨、范冰冰、李冰冰、水木年华卢庚戌等明星的注意,他们纷纷转发微博试图让网民更多关注朱令案,也希望网民能够捐款帮助朱令。
近20年来面对此案的种种传言,甚至是直指司法不公的传言,警方并没有及时予以澄清。目前这种“全民福尔摩斯”式的以讹传讹,无论对于受害者朱令,还是“嫌疑人”孙某,都是不公平的。
舆论认为警方有责任、有义务向公众澄清并及时回应:
1.朱令案到目前为止19年悬而未决的局面,究竟是何原因?
2.警方当时掌握了哪些证据?
3.案子卡在哪里?
4.当初警方那些“只剩一层窗户纸了”的表态是否属实,又指向哪个嫌疑人?
5.对朱令家属的询问乃至申请信息公开,究竟为何搪塞、不予告知?
6.玄之又玄的所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指的是什么?
7.特别是公众质疑的,当年本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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