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8 23:59 出处 重庆晚报
价值12万元手机是诺基亚
重庆的张先生丢了一部12万元手机,重庆晚报刊登了这一消息,张先生还承诺,谁要是捡到手机归还,就会给他5000元到10000元的酬金。市民田先生捡到了手机,归还了手机,可是张先生对于承诺的酬金绝口不提。
捡到12万元手机
7月15日,重庆晚报有一篇报道《12万元手机丢了》,之后被网友在网上进行大量转载,观音桥派出所民警白桦多次拨打手机号码,终于打通了。
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姓田。他说自己在一个人行道树边捡到手机的,大约7点50分的时候,以为手机就值几百块钱。后来和朋友吃饭的时候还把捡到的手机给朋友看。
“后来喝醉了,没听到有人给我打电话。”7月15日,田教练送9岁的女儿回老家重庆北碚时,还让女儿拿手机玩。7月16日,有学员给田先生打电话,说他捡到了12万元手机。
田先生看了新闻,发现失主离自己捡手机的地方很近,而且型号是一样的,就打了110。
失主没按约定给酬金
来派出所领手机的是张先生的弟弟,很感谢田先生,说张先生去澳门了,就自己代替哥哥过来。但是对于酬金一事,对方都没有提到,对方说自己都没有路过田先生捡手机的地方,觉得很可疑。
记者打电话给张先生想了解酬金的相关事宜,但是张先生说了句“这事我不想说啥子!啥子都不想说!”就挂断了电话。后来记者再问,他说,手机他不是丢不起,“一个香港的朋友说,大不了再送一个给我。”、“(酬金)去问派出所。”
其实,根据《合同法》,田先生还了手机,张先生是要支付酬金的。若双方仍存在分歧,可以起诉到法院,按照民事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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