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2 12:13 出处 广州日报
2015年8月24日下午4点45分,在广东珠海三灶映月路,一辆摩托车撞倒一名78岁老人刘某,当时老人主动让肇事者走了,但老人回家后死亡,摩托车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车祸当时,撞倒人后摩托车司机马上将老人刘某扶起来。刘某脾气也好,在发现身体没有外伤后说:“我没事,你可以走了。”就让摩托车司机离开了。
刘老爷子家距离事故现场只有四五百米,从现场走回家,刚走到家门口却突然蹲了下来,脸色很不好。邻居问怎么了,刘某称刚刚被摩托车撞了,家属马上将老人送院救治。但第二天凌晨,老人抢救无效身亡。
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刻重回案发现场调查。经过走访获悉,当时刘某是被一辆摩托车撞伤,确实也同意摩托车司机离开,而且摩托车事发时摔倒在地,司机及后座乘客也受伤了。
交警在三灶医院门口找到了撞人的摩托车司机王某,肇事摩托车司机被交警以交通肇事罪刑拘。在这起事故中,司机没有主观逃逸嫌疑,但是没有尽到保护好现场的责任,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将被追究刑责。
9月16日,老人被撞回家身亡案件的肇事摩托车司机已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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