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撞人逃逸淡定上班 沛县龙固镇副镇长

2016-01-10 12:21 出处 综合现代快报

撞人逃逸淡定上班肇事车辆
撞人逃逸淡定上班肇事车辆

撞人逃逸淡定上班警方鉴定书
撞人逃逸淡定上班警方鉴定书

  撞人逃逸淡定上班:2015年12月2日晚10点23分,徐州沛县龙固镇副镇长李某酒驾撞人后逃逸,第二天淡定上班。24岁小伙朱润雨被撞身亡,警方调查后认定副镇长负主要责任,目前,撞人的副镇长已被取保候审。

  肇事逃逸的副镇长和家人对警方的事故认定持异议,认为对方不是在路上正常行走,当时应是躺在路上的,警方的认定存在“事实不清”。

  肇事副镇长撞人后逃逸,24岁小伙被撞身亡

  被撞身亡的24小小伙朱润雨是沛县龙固镇朱庄人。当年父母离异,朱润雨跟随母亲回到重庆生活,直到2012年,朱润雨又回到沛县。

  朱润雨的母亲胡女士告诉记者,听到儿子出事后她从重庆赶到了沛县,朱润雨出事时24岁,未成家。“他是被龙固镇的一名副镇长开车撞死的。”胡女士说,这名副镇长不仅涉嫌酒驾还肇事逃逸。

  车祸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经过3天的调查,锁定了肇事嫌疑人是龙固镇副镇长李某。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称:2015年12月2日晚10时23分,李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沛县龙固镇至龙固镇前程子村南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固公墓前,与朱润雨发生交通事故,致朱润雨当场死亡,发生交通事故后李某驾车驶离现场。

  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析了事故证据和事故形成原因,并称是“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检验鉴定等证据”得出的。事故认定书写明,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注意观察,未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朱润雨在道路上坐卧、停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的规定: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因此,警方依据相关法律认定李某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朱润雨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副镇长李某撞人后第二天淡定上班无异常,警方将嫌疑车辆送检,车辆底盘右前轮后侧检出受害人血迹,车底盘前下方可疑组织中提取的DNA,与受害人基因型相同。并且,警方多方调查证实了肇事者涉嫌酒驾。

  肇事逃逸者对警方调查结果有异议

  撞人后逃逸的副镇长李某否认肇事逃逸,他表示,当时自己驾车所走的是乡村道路,在没有路灯天很黑的情况下,就算遇到了较大的颠簸,也不会意识到是撞了人。因此,自己并不存在主观上的逃逸。

  根据警方的调查,这起事故中,朱润雨有在道路上“坐卧、停留”的情节。随后网上有自称知情人发帖称,朱某事发当晚曾与人斗殴,随后被人抛在路上,但该说法未经警方证实。

  李某和家人事后也向警方申请事故认定的复核。其认为事发时朱润雨不是正常在路上行走的,应是受伤后躺在路上的,理由是“从车检情况说明车辆未同死者直接碰撞,仅仅车底盘同死者接触”。同时认为,对方深夜躺在乡村公路上,行为非常危险,双方应该一起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近日,徐州市交警支队作出复核,否定了李某提出的复核理由,维持沛县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

  事发后,沛县公安局还向胡女士家人出具了鉴定意见通知书,上面写明:对朱润雨尸体进行了死亡原因鉴定,鉴定意见是朱润雨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警方表示,鉴定结果并非交警单独调查,还有刑警等多个部门参与。

  目前,李某已被取保候审,案情有待于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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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李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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