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草原天路收费涉嫌违法

2016-05-11 15:06 出处 综合新京报

张北草原天路
张北草原天路收费:游客需要购买50元/人的门票方可通行草原天路。 新京报记者吴江

张北草原天路
张北“草原天路”入口,工作人员设卡验票。

张北草原天路
记者在张北“草原天路”服务中心买到的“门票”显示,收费项目是“环境资源维护费”。

  2016年5月1日起,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开始收费,一条县级公路成了收费公路,过往车辆收取每人50元的门票,专家称,张北草原天路收费涉嫌违法。

  5月10日,新京报记者来到邻近张石高速野狐岭出口的一处草原天路的入口,这里已将道路阻断,有工作人员在公路中央设卡验票。

  张北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核心范围,是道路两侧一公里区域,收费不是针对道路,但为了保护道路两旁的环境,需要对道路进行限制,而收费能起到限制车流量的作用。

  公路法专家表示,张北县虽称并非是对路收费,但验票设施就在道路中央,存在非法设卡的嫌疑。此外,“草原天路”作为一条县道,收取风景名胜区门票不符合《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存在非法占用嫌疑。

  张北县对草原天路实行封路卖票涉嫌非法占用

  对于车辆想通过草原天路必须先交费,一位公路法专家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草原天路”作为一条公路(县道X001),收取风景名胜区门票不符合《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非法占用嫌疑。

  《公路法》第七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保护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公路保护职责”;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因此将公路本身作为景区,并限制公众和车辆(未购票)通行,涉嫌非法占用或非法利用公路。

  张家口市张北县设卡验票 涉嫌非法设卡

  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草原天路入口处的道路中央,设置了一道可滑动的铁栏杆,需验票后才放行。对此,上述专家称,“从张北县官方的说法来看,似乎言之有理,收的是路外区域的风景名胜景区门票,并不是占用道路收费,但验票设施就在道路中央,就存在非法设卡嫌疑了。”

  《公路法》第九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尽管“草原天路”的售票口设在路侧,但在公路主线上设置验票口仍然属于设卡,而《旅游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均未授予旅游部门在公路上设卡的法定权利,按照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在公路上设置验票口涉嫌非法设卡和拦截车辆。

  专家介绍,国家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中也明确规定,“除公安、交通、林业以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收费站,也不得在公路上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

  实施收费 审批程序不合规

  “草原天路”如果作为风景名胜区实施收费,县级物价部门其实并没有票价的审批权限。

  据专家介绍,《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价格依照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规定:“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

  张北县对草原天路收费票价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上不符合法规规定的,是无效的。

  草原天路之所以成为有名的景区,是因为一名摄影爱好者拍摄了公路沿岸的风景照片,在网络分享,这条路才出名。草原天路是网络捧红的,实施收费犯了大忌,可以确定,草原天路收费不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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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吴为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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