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12:11 出处 综合中青网
火灾屋内拍到幽灵
火灾屋内拍到幽灵:这是一起谋杀案,在火灾屋内监控拍到一个幽灵一样的身影,造成1男1女死亡的案件是杀人灭绝还是火灾死亡,警方最后找出了这个幽灵杀手。
揭秘“幽灵凶杀案”背后真相: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凶杀案。凶手杀人前用铁丝绑住被害人家后门,防止目标逃生;杀人后用水冲洗地面,放火烧掉带有痕迹的物品,毁灭证据。
这是一起线索难寻的杀人案。因为发生火情和26名村民救火,现场证据被破坏严重;因为深夜黑暗,摄像头下只能看到一个幽灵般的可疑身影。
被害人交往复杂,多名同村男子都有疑点,凶手到底是谁?
辽宁省公安厅刑侦局与北票当地刑警联合侦查,对取得证据细致分析,一步步抽丝剥茧,一层层揭开谜团,原来凶案背后另有故事……
农家院起火
女主人和一男子被杀在房内
2014年5月1日5时51分,辽宁朝阳北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上园镇马代沟村村书记张力报案称:马代沟村扎东组村民王丽(化名)(女,1963年生人)被人杀死在家中。
接到报案后,北票市公安局副局长白英俊、刑侦大队大队长付大合立即带领刑侦人员赶赴现场。当日凌晨1时50分左右,王丽家院外南侧的柴垛起火,附近村民发现后陆续赶来救火。但奇怪的是,女主人却始终没有出现。
早5时左右,与王丽要好的女村民齐某担心王丽,翻墙跳入王丽家院内,向屋内张望发现王丽家西屋的窗帘拉到一半,王丽倒在地上。
刑侦民警现场勘查发现除了女主人王丽外,在另一个房间里还发现一名男子尸体,村民们辨认,身亡的男子是李明(化名)(男,1955年生人,锦州人)。
有多位村民证实,王丽和李明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刑侦笔记:被害人家中发生火灾,被害人和另一男子惨死在屋内。两者到底有什么联系?
现场勘验房间
唯一后门被铁丝绑住
朝阳警方成立“5·1上园马代沟故意杀人案”专案组,展开现场勘验和走访调查。
王丽家院子里坐北朝南共有四间正房,其中东侧第一间为居室,半截南炕,炕东侧头东脚西放一双人床,死者李明头东脚西仰卧在床上;东侧第二间是厨房,厨房的后门被人用塑料封闭;第三间房是西侧居室,死者王丽头西脚东仰卧在地面;第四间为西厨房,北侧东部有水泵开关、水缸等,水缸北侧有一洗漱间,洗漱间地漏被用座垫及泥土堵住,水缸上面的水龙头一直在流水。
四间屋内地面全部被水浸泡,水内混有血块。
警方现场勘验,死者李明头部、前胸等部位有多处钝器伤,前胸部有多处锐器伤;死者王丽头部、前胸有多处锐器伤及钝器伤,右眼被钝器击打,双前臂有多处明显的抵抗锐器伤,尸体有被拖动的痕迹,死者阴部有一处锐器伤。
勘验人员还发现,王丽被发现的西居室门面有大量喷溅血迹;东居屋炕面有明显用拖布拖过的痕迹,炕面上有两枚完整足迹(一枚朝里一枚朝外),炕沿处有半枚足迹(朝外)。
奇怪的是,房子西侧的厨房,明明已经被从里面封闭了,但门外还是被人用铁丝绑住。
院内西厢房内地面有两辆摩托车,北侧一辆倒在地上,摩托车上有一米左右的白色塑料管,两辆摩托车的油箱盖都被人打开。
刑侦笔记:现场勘验必须认真、细致,不放过一丝蛛丝马迹,尤其是现场的有关痕迹、物证及时提取,有可能成为最关键证据。
火灾屋内拍到幽灵
现场刑侦勘查推理凶手 杀人后清理现场焚烧证据
凶手翻墙进屋:根据东第一间炕面的足迹判断,犯罪嫌疑人翻墙入院,嫌疑人从东第一间西窗钻入室内,作完案后又从此处返回。
铁丝绑门防止被害人逃跑:凶手为防止被害人从后门逃生,先用铁丝将后门绑住,然后
翻墙入院,从东居室窗口钻入后,将在东屋居住的李明杀死。通过被害人有反抗伤分析,西屋室居住的王丽听到动静后,点灯查看,走到门口与凶手相遇,被凶手杀死后倒地。
凶手作案后清理过现场:杀死两名被害人后,凶手为毁灭证据,到西厨房内将地面地漏堵住,将水龙头打开冲洗现场。
焚烧物品毁灭犯罪证据:房内摩托车油箱盖被打开,凶手有可能想抽出油箱内的汽油焚烧证据,但因没有油而放弃。院外残留裤带夹及衣服扣,凶手有可能将受害人或自己的血衣焚烧,毁灭证据。
凶器可能是棍棒和尖刀:根据死者受的锐器、钝器伤分析,钝器应为棍棒类物体,锐器为单刃尖刀。
刑侦笔记:警方推断,凶手故意杀人意图明显,且与王丽熟悉,可能因恋情纠纷,凶手对被害人极度仇恨,不排除其他隐性因素。
丈夫怒杀偷情妻? 最大嫌疑人被排除
警方了解到,两名死者王丽和李明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王丽与村里其他多名男子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对此最为敏感的是王丽长期在锦州打工的丈夫张力(化名)。李明是在被害前一天来到王丽家中,张力在案发前已经听说,还被其他村民嘲讽。
警方还发现,张力因其妻子王丽的作风问题性格扭曲,村内与王丽有过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他都要想办法与此人的老婆发生关系,以此泄愤。
4月30日张力与王丽通过电话。张力很有作案动机,嫌疑很大。
然而警方调查却发现,张力并不具备充足的作案时间:张力自称是案发后村里人给他打电话通知才赶回家的,案发时在锦州。
专案组在锦州调查,有证人证实张力4月30日22时10分左右入睡,5月1日早5时后起床,睡觉这段时间不清楚张力是否外出。
如果张力在睡觉时间赶回朝阳北票的家中,作案后再返回锦州,侦查人员模拟侦查实验,发现张力有作案时间,但不十分充足。同时,张力的手机在案发时间也没有离开过锦州。在进行测谎实验后,警方将张力的作案嫌疑排除。
刑侦笔记:案件重要线索被排除后,专案组没有放弃,为避免遗漏不断扩大摸排范围。
侦查员在案发现场王丽家北侧的华成超市门前,监控摄像头拍下了一个“幽灵”一样的男子身影。
监控录像画面显示,案发当日零时25分48秒有一个幽灵般的身影从东侧拐入现场的胡同,大约出现20秒时间。
由于夜晚光线黑暗,摄像头像素较低,警方提取到的画面模糊,甚至连走步的步态都分辨不清。画面中的身影与幽灵无异,像是飘过来的。
警方调查走访组了解到,村里晚上有人在室外打麻将,但最晚在案发前一晚的23时已回家。
案发凌晨出现的这个“幽灵”身影非常可疑。警方核准,监控录像上的时间并不准确,实际拍摄到“幽灵身影”的时间是案发当日零时20分左右,这很可能就是凶手到达现场的时间。
5月15日,侦查员反复甄别分析再次发现“幽灵”踪迹。
侦查人员通过人工分析王丽家东侧老郑家的视频,发现了5月1日1时39分,有人影从视频上边沿的小路上由西向东快速走动,由于视频角度关系,只能拍到嫌疑人的双脚,墙角拐弯处也只能看见腰部以下部分。
另一处摄像头捕捉到一墙豁口处发现了“幽灵”的上半身,借着案发现场的火光,身影一闪而过。
虽然看不清体貌特征,但侦查员们却依此判断出凶手离开现场的时间和路线,将侦查方向以现场为中心向扎东村的东侧转移。
刑侦笔记:现场附近视频的认真细致研究分析是该案的关键,采用人工与科技并用的手段,从而将嫌疑人进入现场和逃离现场的路径方向和时间确定。
王丽与同村多名男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最为密切的是另一被害人李明。如果是情杀,嫌疑最大的王丽丈夫张力已排除嫌疑。会不会因为其他利益关系引发这场命案?
警方对王丽死前的通讯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了3名可疑男子:李某某曾经在案发前3个小时两次给被害人王丽打过电话,这是距离王丽被害时间最短的呼叫。但王丽并未接电话,之后李某某也没有再与王丽联系。警方通过调查,李某某有案发时不在现场的证明。
王某某曾经在案发前5个小时给王丽打电话,通话时间不到1分钟。王某某没有作案时间,也被排除嫌疑。
第三名可疑男子陶某某是王丽的邻居,案发前几个月之内,陶某某与王丽没有任何电话联系,但案发前一天下午,陶某某与王丽有过4次通话。
陶某某说,案发前一天早上,王丽打来电话要借锯,后来王丽又找陶某某要他帮忙种地。陶某某因为有其他事情没有同意。
当日下午陶某某又给王丽打了两次电话,但王丽没接。随后,陶某某到王丽家,正赶上王丽开门,陶某某告诉了王丽没找到锯就离开了。
陶某某平时不怎么与王丽联系,也没发现两人有不正当的关系。
但侦查员询问时发现陶某某的兜内装了两包老鼠药,陶某某解释说家里老鼠多刚买的。因无直接证据和其他矛盾点,侦查员曾多次接触陶某某,都未发现有其他疑点。
刑侦笔记:对陶某某进行盘问时,侦查员发现陶某某随身带着老鼠药,同时陶某某曾流露出“见着警察就害怕”的话语这一情况很反常。因尚未掌握直接证据,还需要进一步侦查。
2014年5月4日传来了令专案组成员高兴的消息,辽宁省公安厅刑侦局技术人员协助检验物证时,从捆绑后门的铁丝上检测出DNA信息。
侦查员已在走访中将所有被访问人的指纹、血样等信息采集。
经过细致排查,发现此DNA与陶某某认定同一,但陶某某是当日凌晨参加救火的26名村民之一,且陶某某称在救火时见王丽家没出来人便到门后查看,拽了门上的铁丝。关键线索被排除,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4年5月16日20时左右,辽宁省公安厅刑侦局传来第二个检验结果。
现场摩托车上的塑料管提取到的DNA也与陶某某认定同一。也就是说,之前推断凶手杀人后欲图抽取摩托车汽油放火毁灭证据的人很可能就是陶某某,其住处也符合视频中“幽灵”进入和逃离现场的路线,专案组立即将陶某某锁定为重点嫌疑人。
刑侦笔记:世界上没有完美犯罪,只要凶手在案发现场出现,必然留下线索。细致入微的寻找突破口,凶手终将露出狐狸尾巴。
2014年5月17日零时30分,专案组在上园镇马代沟村扎东组陶某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
经过近5个多小时审讯,陶某某终于停止负隅顽抗,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2014年5月1日零时,陶某某趁家人熟睡之机带着准备好的尖刀、棍棒、备用的鞋子等溜出家门。
到了王丽家,陶某某先用铁丝将后门绑住,然后从东墙跳入院中,蹲在王丽家窗下等待,待王丽、李明睡着后,从东居室窗户进入室内。
住在东居室的李明听到动静要起身,陶某某抡起木棍将李明打昏,之后又连击数下。西居室内的王丽听见动静,将灯打开下地查看,陶某某走到西居室门前与王丽相遇。
“陶某某,你干什么?”王丽话没说完,陶某某手中的木棒砸来,王丽用手抓住木棍反抗,陶某某立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王丽刺去。直至王丽身中多刀倒在血泊中,陶某某又用木棍向王丽的眼部、头部、胸部等打击。行凶后,陶某某担心李明没死,返回东屋又用尖刀向李明的胸部连刺数刀。
将两人杀死后,陶某某冷静地清理现场。因为王丽的尸体挡住了西居室的门,陶某某将其拖拽到西侧厨房。随后陶某某将厨房地漏堵上,打开水龙头用水冲洗案发现场。
同时,陶某某在西居室内翻找到一个录音笔,将李明的衣服装进编织袋,扯下屋内的固定电话。
为毁灭自己的足迹,陶某某将王丽拖鞋穿套在自己鞋外,在自己作案的路线上倒退行走。
陶某某到西厢房的摩托车处将其中一辆摩托车放倒想倒出汽油焚尸,但两辆摩托车都没有汽油而放弃。之后陶某某来到院子,换上自己带的鞋,拎着装有受害人衣物、王丽家固定电话、自己的鞋及王丽的拖鞋的包装袋爬上墙头,从墙上走到院南侧,将包装袋扔到院南侧的柴垛上,在墙上将火引燃后,跳进院内,又从东侧翻墙,顺着王丽家东侧的小路逃走。
逃走后的陶某某到河边将自己身上的血洗干净,将血衣脱下,在一井边的柴草处将血衣焚烧,又在河边的堤坝处将尖刀用柴草掩埋,来到堤坝上,将录音笔用石头砸扁,扔在石头缝里休息一会儿,穿着衬衣、衬裤返回家中西屋,佯装睡觉。
之后听见有村民喊着火,陶某某假装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跑去参与救火。
刑侦笔记:侦破过程中,曾几度陷入僵局。但游荡的杀人幽灵终将落入法网。
真相:盗窃被发现遭要挟分赃写下欠条
陶某某与王丽并无不正当关系,为何陶某某精心策划了一起谋杀案,致王丽于死地?
为何在清理现场时,陶某某在屋内翻找,他在找什么?
陶某某从王丽家中拿走一个录音笔,并在河边砸毁,录音笔里到底录下了什么内容?
一切都要从案发的前两天说起。
2014年4月29日22时许,陶某某到马代沟村村部盗窃了9捆地膜,扛到当地柳河旁边的一块空地休息时,被王丽撞见。
“你不给我,我就举报你!”王丽当场要挟陶某某必须分给她几捆,否则就举报。
无奈之下,陶某某给了王丽3捆地膜,随后将其余6捆扛回家中藏在猪圈里。
2014年4月30日早上,分得3捆地膜的王丽又给陶某某打电话称,只给3捆地膜不行,还必须给钱,否则还举报。电话里陶某某多次和王丽理论,但王丽坚持要钱,否则举报。
当日下午,陶某某到王丽家中,王丽向其索要5000元,陶某某说没有,王丽让陶某某当场打了5000元的借条,并把整个过程用录音笔进行录音。
陶某某离开后,王丽又打电话说急需3000元,让陶某某准备3000元先送去,陶某某此时已经起了杀心:“不用了,明天我把5000元都给你送去”。 然而,陶某某为王丽准备的不是钱,而是一场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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