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月背巨债 泉州女子被判共同承担离婚前丈夫300多万元债务

2017-01-02 14:25 出处 综合海峡都市报

泉州女子兰瑾离婚3月背巨债,离婚前丈夫背着她借下的300多万元债务。法院判决认定离婚前她的丈夫所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即使已经离了婚,她也要共同偿还。

兰瑾被判共同承担离婚前丈夫300多万元债务,突然成了“老赖”,银行卡被冻结,她在微博上写下:“想活不能活,想死不敢死。”

10月20日,泉州单亲妈妈兰瑾,被莆田市涵江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30岁的兰瑾,就职于泉州一家国有企业。8年前,毕业于福建一所重点大学,获得中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2013年10月,兰瑾与莆田男子陈某自由恋爱并登记结婚。去年春节,她生下一个孩子,而后因性格和家庭琐事等因素,于去年6月12日离婚。

离婚后,她突然收到人生第一张法院传票。据她回忆,当时村干部带着法院的人到她家发传票。老实巴交的父母误以为她犯了法,当其母得知法官的来由之后,号啕大哭,痛骂陈某。兰瑾去质问前夫,得知他在婚内背着她,以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等身份,帮其老父借款300多万,用于偿还其父的债务。

近日,兰瑾现身说法的微博热文《结婚有风险,领证需谨慎》火了,阅读量已超过615万,引发不少网友的共鸣,一些跟她相同遭遇的人主动找到她,共同创建了一个“24条”公益微信群。这个群以女性为主,目前全国成员已有233人,其中福建有33人。他们有一个专属名称——“被负债者”,而让他们陷入这一尴尬局面的判决和执行,主要的依据就是“24条”,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中国法律文书裁判网上,依据“24条”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裁判案例,截至今年11月多达30万余件,其中,福建以35396件案例居全国首位,而泉州又以8261件案例居全省首位。这类案例从2013年起呈井喷状态,2014年后每年均维持在7万~8万多件的高位,因影响之广泛而日趋受到各界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网,就关于“撤销24条的建议”已专门做出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问题的立法调研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我们将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制定新的司法解释,为更好地保护婚姻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

律师吴家洪称,虽然“24条”诞生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务安全”,然而它的实施,却极大地威胁到了“婚姻安全”,尤其当一方恶意举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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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j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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