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6 11:58 出处 综合北晚新视觉
女子23楼扔下3块冰被判刑:2021年3月5日,安徽合肥包河区法院公布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一女子从23楼扔下3块冰箱清理出来的冰块,被判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5千元。
2020年9月,吴某某清理冰箱时,明知其住处楼下为人行道,为图方便先后三次抛下冰块,被行人发现。吴某某被判刑6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五千元。这是3月1日新刑法修正案生效以来,安徽省内的首例高空抛物罪案。
高空抛物现象屡见不鲜,今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当天,江苏常州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
高空抛物入刑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高空抛物”行为首次入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明确: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91条之二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溧阳法院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案件,体现了刑事司法领域对于高空抛物治理的积极回应,对于有效防范、遏制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引领正向社会价值、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作用。”法官提醒,除了法律规定之外,还需要每个人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防范高空抛物,是一项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工程
对于“高空抛物罪”入刑法,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表示,此前民法总则、民法通则中对于高空坠物民事责任都是有规定的。“但是随着类似事件不断发生,比如说婴儿被高空坠物砸伤致死事件,民法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就在刑法上作出规定。”
北京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刘玲认为,此类案件存在两难——取证难和寻找侵权人难,被害人仅凭私力很难获得法律救济,需要公安、司法机关等公权力介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高空抛物罪。
刘玲称,“高空抛物罪”设立之前,刑法相关规定也会对高空抛物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比如根据其情节判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者侵犯的法益不同,以后高空抛物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的同时,也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许浩也提到,“高空坠物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是有明确区分的。如果高空抛物是在明知或应知楼下有人的情况下故意将物体抛下,就触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甚至是“故意伤害罪”。“如果是针对特定的人存在故意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但如果只是因为大意和疏忽、过失导致东西坠落则属于‘高空抛物罪’。”
许浩认为,以前人们所认为的高空抛物只是个道德行为,最多只是承担赔偿责任。“现在这一行为可能是构成刑事犯罪,将会让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有一个评估,对他解决自己的问题有一定的帮助和作用。”
在刘玲看来,刑法规定的是最严厉的法律处罚,有一定震慑作用,可以让部分潜在的犯罪分子对刑罚畏惧,而不敢以身试法,对人们也有教育、引导作用。“新设高空抛物罪,更大作用是警示作用,震慑潜在犯罪分子,起到犯罪预防效果。”
“防范高空抛物,是一项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工程,不仅需要司法机关提供法律保障,还需要行政机关、基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其中。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刘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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