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4 21:20 出处 未知
3月2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漆某提起公诉。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一年半时间内,漆某潜入同一户人家中,偷了9次,还"借宿"了8晚。
这家户主姓谢。2008年5月30日,漆某第一次潜入谢家偷盗,从一楼的防盗窗往上爬到二楼装空调机处,钻进房间内,偷得人民币1100元和一辆自行车。
初尝甜头之后,漆某隔月就来偷一次,而且偷得越来越悠闲:总是夜里潜入,"干活"前还要躲进衣柜睡到第二天,等谢家人出去后再偷。漆某共到这户人家偷了9次,先后偷得5部电脑主机、5部手机、一部DV机、一部DVD放映机、两辆自行车,还有不少现金。
老是被偷,谢家只是加固了2楼、3楼的防盗窗,没有采取其他措施,结果不但东西被偷,还让漆某在家里睡起了大觉。
最后之所以被发现,纯属偶然。去年底的一天,漆某在谢家衣柜中醒来,把偷来的财物打包后,突然一阵倦意袭来,居然上床睡觉。不想这次谢家有人,漆某才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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