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时间里作案百余起 三个蜘蛛贼苍南落入法网

2010-05-30 00:30 出处 未知

  夜深人静,爬楼破窗,入室盗窃,黄某、唐某、李某等三个"蜘蛛贼"在近一年时间里流窜作案百余起,盗得各类财物共计20万余元。昨天,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这三名窃贼在苍南落入法网。

  今年4月份以来,苍南县灵溪镇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作案手法一致,均为破窗或爬窗入室盗窃,被盗物品多为现金、金银首饰、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财物,作案人行踪诡秘,屡屡得手。

  4月6日清晨6时许,家住灵溪镇朝阳路的陈女士一早醒来,发现客厅的窗户被撬开,家中已被窃贼"光顾",失窃了现金2600余元、一条黄金项链和三只手机。

  4月9日深夜,灵溪镇江湾路李某家被人撬窗入室,被盗现金、手机等财物约3000元。

  4月13日凌晨,灵溪镇城中路陈某被人撬窗入室盗窃,损失约1万元财物。就在当日,陈某左右邻居有3家被窃贼光顾。

  4月7日凌晨,灵溪镇建兴路林某家中被窃贼翻了个底朝天。

  4月12日,住在灵溪镇灵堡小区的张某家被盗。

  4月15日,灵溪镇商业城4户居民家被盗。

  窃案频发,辖区群众身心不安,议论纷纷。接报后,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兵强将,展开侦查。经初步调查,确认这一系列案件为同一伙人所为。

  这类案件有几个共同点:案发时间都是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4时之间,居民熟睡之际;窃贼通过攀爬阳台或管道的方式,撬(爬)窗入室行窃;被盗走的物品多是现金、首饰、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便于携带的贵重财物。经进一步查询,民警发现前段时间周边几个县市发生的多起类似案件。

  民警通过几天的调查走访,发现灵溪镇的苍南车站附近三个旅馆内住着几个湖南籍人。他们没有正当职业,白天喝酒、打牌、看电视,到了晚上便开始活动。后半夜外出,天快亮才回到旅社,行动诡秘。民警通过秘密跟踪侦查,基本摸清了这伙湖南人的生活规律和活动范围,并逐步掌握了他们的一些犯罪事实。5月15日下午1时许,当三名湖南人来到站前路一饭庄准备吃饭时,守候多时的民警冲进饭庄,实施抓捕。黄某、李某、唐某等三个湖南会同籍男子落入法网。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3个犯罪嫌疑人身材都比较瘦小,从家乡出来"淘金"多年,经验丰富,攀护栏、爬管道、破窗撬锁是他们的"绝活"。黄某、唐某两人分别于2006年、2007年在福建因盗窃被判刑入狱,获释后,他们仍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自2009年以来,先后流窜福建、浙江两省的多个市县实施盗窃。他们每到一地,首先熟悉当地地形环境,配备手套、手电筒、千斤顶,白天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夜深人静便下手作案。他们一般在一个地方停留一个月左右,他们的落脚点一般选择在火车站和汽车站附近,以便出逃。一年来,作案太多,具体多少起也记不清了,大概百余起,其间,盗窃大量的笔记本电脑、手机、金银首饰、现金等财物,总价值约20余万元人民币。

  现黄某、李某、唐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苍南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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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州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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