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1 17:30 出处 温州商报
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者将受重罚。昨天,温州市发改委(物价局)发出《告经营者书》。
温州市发改委(物价局)列出了农产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即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在市场旺销情况下,不得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在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情况下,不得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
据悉,从今天起,温州市各级物价部门将加强对农产品价格的监测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将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温州市民可拨打我市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积极举报。
本文“”来源:http://www.wenzhouzx.com/news/wenzhou/17238.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作者:温州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