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第十八中学附近的铁路桥下面有个2米深的水坑。"昨天,四川人廖先生致电新闻热线说,他的儿子前天在水坑内溺亡。
记者戚祥浩 核实报道:廖先生租住在鹿城双屿镇牛岭村,在温州打工已有十多年,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洋洋今年9岁,可他的生命最终定格在前天。当天下午1时许,洋洋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出去玩,在一旁忙着干家务的奶奶并未在意。
据廖先生介绍,洋洋的奶奶忙完手中的活后,却到处未见洋洋身影。经邻居提醒,洋洋奶奶及爷爷赶到距离住处约一公里的江边,发现江边的滩涂上有一个大水坑,旁边有四个脸色惊慌的小孩子,而洋洋的衣服裤子却放在坑边。当洋洋的爷爷跌跌撞撞从水坑内捞起洋洋时,孩子已经没有了呼吸。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昨天中午11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江边的一段堤坝已遭破坏,跟江边的滩涂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坡度,遭破坏的位置位于铁路桥底下。周围未设任何警示标志。由于正值涨潮,记者并未见到导致洋洋溺亡的水坑。据在落潮时到过事发现场的双屿镇司法所所长刘明远描述,水坑确实位于桥墩附近,水深的地方有1米多深。
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俊认为,该起悲剧中,洋洋父母监管不力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堤坝的破坏者及管理方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而洋洋的几个伙伴,则根据他们的年龄大小、是否起带头作用及在洋洋落水过程有无过错等情节,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