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我市海域拖网渔船将进入一年一度的伏季休渔,海洋鱼类将迎来为期三个半月的休养生息。
根据新伏休管理规定,除从事单层刺网和钓具作业的渔船外,所有应休渔船必须在休渔之日前到船籍所在地港口停泊;休渔期间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和加载水、油等渔需物资;不得自行变更为非休渔作业类型渔船出海生产,或未经批准擅自到外国管辖的海域生产作业。各类渔业辅助船及其他单位、个人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规捕捞的渔获物。根据《渔业法》规定,对于违反休渔管理规定的渔船,将没收非法所得,没收渔获物、渔具,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拖网渔船伏休工作顺利开展,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已全面启动海上“护渔”执法工作,“中国渔政33016”船昨天起参加全省特编船队巡航执法;沿海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所属渔政船也已开始在管辖海域开展伏休管理巡查。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对违反伏休管理规定案件的举报。举报电话:88840858、88840017。(董建树 缪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