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多数人未能足额领到高温补贴

2010-08-05 12:35 出处 温州日报

  在烈日下辛勤工作的劳动者,是否拿到了本该属于他们的高温补贴?连日来,温州市气温节节高升,炎炎夏日"烤"验着那些在高温下持续工作的人们,也考验着用工者的良心。

  7月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适当提高企业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温州市有些劳动者并没有拿到这个补贴,部分劳动者拿到的高温补贴都远低于这个标准。

  现场采访

  多数人不知高温补贴

  昨天下午,温州市区温迪路的人行道正在翻修,工人们在露天下顶着烈日劳作。在旁边临时搭建的休息棚内,一位满头大汗、皮肤黝黑的师傅告诉记者,自己和十几个工友一般是下午一两点就要开工,每天要露天高温作业十来个小时,再热的时候也没有休息过。听到记者口中的"高温补贴",他摇摇头露出了迷茫的表情,旁边的工人们也表示从来就没听说,也没有拿过。"像我这样的项目短工,能按时拿到工资就不错了,根本没想过拿高温补贴费。"

  张先生是温州市区下吕浦某小区的保安,他的职责就是负责监管小区车辆进出。记者看到,因为保安亭在露天下又没有空调,亭内闷热得像个蒸笼,两位保安虽然面朝着风扇吹,汗水还是如注地挂下来。对于"高温补贴",他们表示前几年都有发放,从6月到10月每个月有额外的50元,是不算在工资里另外发的,不过今年的补贴他们还没有收到,具体会有多少也不清楚。

  在温州市区公园路口,记者碰到了正在打扫街道的环卫工人夏阿姨。烈日当头下,她头盖毛巾,身披长衫。"以前每到夏天街道会连续发3个月的冷饮费,遇到闰年就发4个月,每个月是60元。"她说,虽然数目不多,但对她而言每个月能多拿60元已经很满意了。今年的高温费还没发,对省里的新标准她也是一无所知。

  在温州市区天天餐厅、东池便当等快餐店,在烈日下送餐已经成了外卖小工的家常便饭。天天餐厅的外卖员表示,他们一般要从中午11时一直送到下午2时,中午送餐高峰期基本上他得来回送上四五十趟,高温补贴每月在100元到200元不等。东池便当的外卖员也表示,由于送餐时间正值太阳最猛的中午,他们夏季每个月有拿到200元的高温补贴。

  部门说法

  高温补贴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

  近段时间以来,劳动监察部门每天都接到不少企业员工反映无法享受或仅能部分享受企业高温补贴的投诉。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杨世杰介绍,劳动者每年夏季都有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补贴,温州市发放高温补贴由来已久,按照原先2007年出台的补贴标准已经执行了三年。此次是在2007年基础上的一次调整,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把《通知》作转发,督促相关企业按新的标准发放补贴。另外,高温补贴不得列入工资,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如果在发放高温补贴同时克扣了工资,该行为属于侵害职工的合法利益。杨世杰表示,高温补贴是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从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出发,按时发放高温补贴。

  温州市总工会提醒,用人单位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不得因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由于高温作业导致的中暑属于工伤。"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张良龙称,近期总工会到高温作业的建筑工地开展高温慰问活动,明确要求施工单位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室外作业,确保职工的健康和安全。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最大限度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市劳动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负责人表示,一线职工在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中暑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须支付工资及补贴。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由企业承担。

  有关部门表示,如果遇到高温补贴没有发放等情况,温州市职工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或总工会投诉,投诉电话:温州市劳动保障局12333,市总工会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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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见习记者 陈叶绿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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