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9 23:43 出处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这个孙某不是河南省信阳市息县长陵乡那个孙静,那个是利用色相第三者插足,骗取钱财害人家庭。这个孙某是一个初三学生,把同学的手机丢了,闹出来的人命案。不是姓孙的都是坏人,只是碰巧而已。不过不巧的是,这两个孙某都是心狠手辣的凶手。
温州网讯 偷拿手机引发纠纷,他在杀害同学后,故意写了一份字迹潦草的勒索信,企图引开警方视线。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某无期徒刑。
孙某是瑞安市某中学的初三学生。今年1月的一天,他偷拿了同学许某的手机玩,后来弄丢了。许某知道后要孙某赔钱,孙某答应下学期开学时赔他500元。此后,与许某比较要好的同学阿俊(化名)说:"我可以帮你把钱早点要回来。"他们在校门口遇到孙某,让孙某尽快还钱,不然就不客气了。孙某答应10天内赔钱。
2月10日下午,阿俊打电话给孙某,约好在校门口见面。孙某怕被打,带着一把榔头,骑着自行车赴约。在校门口附近,孙某把钱交给阿俊,并让他不要把这件事情说出去。阿俊骂孙某几句,孙某跑向自行车,从车篮子里拿出榔头追打阿俊。
榔头砸中了阿俊的头。见四周没人,孙某又捡起地上石头连续砸阿俊的头,直到他不动了。孙某拉着阿俊的裤脚朝边上水坑里拖,事后孙某说:"阿俊发出很大的呻吟声,我很害怕,又从地上捡了片薄石块,砍他的脖子。"
突然,阿俊的手机响了,是许某打来的。孙把手机和石块扔到河里,准备离开时,阿俊又发出呻吟声。"那声音太可怕了。"孙某拿出身上一直携带的一把刻刀,在阿俊的脖子上划了几下,直到他不再发出声音。随后,孙某搬来几块石头,拔了些草,盖在阿俊身上。
第二天,警察来到孙家调查。孙某说,阿俊是被别人带走的。这个说法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2月12日,孙某写了一份勒索信,大意是说让阿俊的家人送3万元去瑞安人民医院赎回儿子,否则后果自负。
孙某说:"我故意把字写得差一些,偷偷把信放到阿俊家门口,想继续圆这个谎。"几天后,有人在河岸发现了阿俊的尸体。警方并不相信孙某编的故事,后来在审讯中,孙某供认了作案经过。
法院认为,孙某因琐事持榔头多次猛击被害人头部,并分别用石块、刻刀多次击打、切割、刺戳被害人的头面部、颈部,致其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其作案时不满16周岁,但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严重,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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