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被做人流 25岁女子终生不育

2010-09-23 00:17 出处 温州网

  "我患了宫外孕,医院却诊断为宫腔内怀孕,并说在我的宫腔内看不到胚芽,也没有胎心率,无法保住胎儿,叫我尽早做人工流产。天哪,他们医院到底为我‘流’的是什么呀,还因为治疗时间的耽误,造成了输卵管被切除,导致终生不育,男朋友也因此与我分手……这笔账该算到谁的头上呢?"昨天下午,今年25岁的陈佳佳(化名)坐在记者的车后排座位,有气无力地讲述当时的经过……记者偶尔回头一看,她那无声的眼泪已流满一脸,矮小的身材在不断地抽泣,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来她内心的无比痛苦。

  医生建议人工流产

  陈佳佳是重庆市万州区人,10年前跟随父母来到龙湾区永中街道打工。2008年9月初,她发现自己怀孕了,男朋友很高兴,商量着等生了孩子后,就回老家领取结婚证。

  同年9月11日上午,陈佳佳突然觉得下腹疼痛难当,不久下身出血。陈佳佳不想惊动家人和男朋友,一个人快速跑到龙湾区玛丽亚妇科门诊部检查。当时接待她的是一位姓王的男医生,态度很好,一番检查后,医生说她的出血是怀孕引起的,但在子宫内看不到胚芽,胎心率也没有,胎儿已经保不住了。医生建议,尽早做人工流产,叫陈佳佳回家想好了再到医院做手术。

  无痛人流后大出血

  9月15日,陈佳佳把自己要做人流的消息告诉家人,并用"谎言"说服了男朋友,来到玛丽亚妇科门诊部做无痛人流手术。"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我就会发抖,他们实在是太荒唐了。人流后,我看不到胚芽,盆里只有一堆血。我问这是何故,医生说胚芽在宫内烂掉了,怎么还看得见呢。并告诉我坚持打几天针就好了,总费用3000多元。"

  9月18日下午,我在门诊部挂盐水时突然大出血,"当时几个医生的神情很紧张,其中一个女护士的手一直在发抖。"这时候,有个医生才说了一句"情况不太好,快转到别的医院去看看。"陈佳佳就这样被一个护士送到离门诊部不远的温州民生微创外科医院,到那个医院后又重新挂起盐水,并把她留在门诊室观察,一直到次日凌晨。

  9月19日上午,血虽然被止住了,但她的肚子反而痛得厉害,为了安全起见,陈佳佳只身坐出租车到市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检查,结果被诊断为宫外孕。

  做手术切除输卵管

  "做手术时是我妈妈陪我的,手术前签字也是妈妈签的,切除输卵管也是一个月后才知道的。"陈佳佳说,她当时的情况比较危急,须立即做手术。她说对大医院非常信任,只知道自己是宫外孕,其他什么也没问,直到出院回家。一个月后到医院复查时,才知道输卵管在手术中被切除了,这也就意味着她终生不能怀孕了。这个结果,对一个女人来讲,简直就是绝望,心中之痛无法形容。

  陈佳佳把实情告诉了男朋友,男朋友听到这个消息后,不

  但没有安慰她,还怪她为什么要让医生切除输卵管。不久,这个男朋友离她而去了。

  "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我没有怪他,天下哪有男人愿意娶一个不会生育的女人呢?"说到这里,陈佳佳抽泣得厉害了。

  人流手术流了什么

  不久,陈佳佳又来到玛丽亚妇科门诊部,她去不是向门诊部追究责任,主要想问问医生,既然自己是宫外孕,那么当时门诊部为她做人流手术的时候,"流"的到底是什么?这时候,医生们再也回答不出来了,他们只是说,当时人流是比较成功的。

  "我在民生医院的费用是玛丽亚门诊部的医生帮我垫付的,这钱我要还给他们"。陈佳佳送钱来到院长办公室,同时也说起自己的遭遇。院长听后,说非常同情她,退还3000多元的医药费用,还拿出5000元作为她的补偿费。同时,与陈佳佳写了一张协议,叫她在协议上签了字。

  陈佳佳回家后觉得后悔了,自己宫外孕得不到及时手术,是因为"玛丽亚"耽误了时间,如果及时做手术,可能不用切除输卵管呢。从那以后,她开始恨玛丽亚门诊部,并到处咨询有关卫生管理部门和律师。律师说可以起诉医院,但律师费需要10000多元。陈佳佳说,她哪来这么多钱打官司啊,所以只好把这事耽搁下来了。

  院长表示事已了结

  "两年内,我去他们的医院10多次了,主要就是想看看当时的病历和那张自己签了字的协议书,可是他们总说没有病历,协议书也没有。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便打电话向你们媒体求助。"前天上午,陈佳佳打进热线反映。

  前天下午,记者等人与陈佳佳一起来到玛丽亚妇科门诊部。接待我们的是一位称自己姓龙的负责人,龙先生表示,他是刚来不久的,详细的情况也不大清楚,如果陈佳佳有什么要求,他将会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帮助解决。龙先生认为,当时陈佳佳没有住院,所以医院也没有病历存档;至于协议书是一式两份,陈佳佳有一份的,医院的那一份不知道放在哪里,如果到时候真的需要出示,他们会拿出来的。

  记者希望龙先生给陈佳佳一个比较合理的答复。但龙先生说具体情况要问周院长,于是接通了周院长的电话。周院长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这事情当时已经了结,陈佳佳自己也签了字,现在没什么话可说了。

  律师说医院有责任

  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陈婵娟律师认为,陈佳佳腹痛到玛丽亚妇科门诊部就治,双方就已形成了一种医患关系,院方负有及时、正确及符合医疗规范为患者进行医治服务的义务。医院诊断陈佳佳怀孕,但因为胚芽坏死需要做人工流产时,应该做到手术前有关检查。陈佳佳是宫外孕,医院照样给她做人流,说明手术前没有仔细检查,违背了正常的医疗程序,最后导致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体温单、化验单(检验报告)、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等。所以,陈佳佳有权要求医院提供其门诊病历等有关资料。同时,陈佳佳也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若医院在医疗行为上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造成其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来源:http://www.wenzhouzx.com/news/wenzhou/34651.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

作者:温州视线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隐私政策 网站地图
    温州在线WENZHOUZX.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