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8 13:13 出处 温州网
温州网讯:温州市已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全面实施"岗位拓展"、"创业引领"、"就业服务与援助"三大计划,以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开发社区服务岗位、鼓励自主创业……记者昨从温州市政府获悉,
根据温州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实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意见》,今年,温州市应届高校毕业生达3.65万人左右。其就业目标是:力争在今年年底总体就业率达90%以上,针对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面达到100%,有就业意愿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登记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100%。
岗位拓展——
开发公共服务岗位
根据"岗位拓展计划",温州市将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今后,大学毕业生或将更多地流向社区、农村服务管理岗位。
据了解,全市各地将力争用4年时间建立262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2703个以上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由此,随着"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的实施,更多的大学生将成为社区工作者。市政府规定,目前已建成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配置1至2名高校毕业生;已建或在建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至少应配备1名高校毕业生。市、县(市、区)社会养老指导中心和农村社区(村居)"星光老年之家"、乡镇敬老院,要各配置1至2名高校毕业生,为享受政府补贴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温州市还将继续实行鼓励、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制度,今年计划新选聘120人。尤其是根据农村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岗位需求,各地要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及乡镇卫生医疗工作。此外,结合城市交通治理工作,今年市本级计划核定一批公安协(辅)警岗位,并安排一定比例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
创业引领——
网店上规模可资助
如果大学生毕业在网上开店达到一定规模,或许可获得财政部门的创业资助。
根据《意见》,温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开展网上创业或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网上交易平台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经当地人事劳动部门审核认定,当地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创业资助。对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就业的,各地还将提供免费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等。
为全力推进大学生就业,温州市实施"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如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各地将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科技、创意、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企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创业满1年的,可根据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由同级政府给予一次性专项创业补助1万元。
就业援助——
免费享受就业服务
据了解,今年温州全市先后将举办120场招聘会,其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20场,征集发布8万-10万个(次)招聘岗位信息。
根据实施的"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各地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招聘服务、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温州市将积极探索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化模式,全年将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100期,受训人数达到1万人次以上,其中参训人员受训后1年内就业率不低于90%。
各地还将开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爱行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零就业等困难家庭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失业期间,可由地方同级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记者王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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