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8 17:47 出处 未知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昨天透露,瑞安市飞云镇瑞安市国土资源局飞云土管所原所长虞某因涉嫌强奸罪(未遂)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昨日,瑞安市国土局对虞某作出免职决定。
虞某的“开房门”事件一度扑朔迷离,质疑声不断。纪委部门介入和警方调查后,此事才逐渐清晰。
检察机关认定:去年11月16日凌晨1时许,虞某乘夏某醉酒之际,将夏带至瑞安市某酒店8256房间,强行脱掉夏的裤子准备实施强奸,后因夏反抗并大声喊叫而惊动酒店服务员,该服务员立即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将虞某制服,致使强奸未遂。
事发后,虞某一直否认对夏某有不轨行为。虞某向警方供述了这样一个经过:
去年11月15日晚上,他应朋友之约到一家KTV唱歌喝酒,KTV服务人员夏某作陪。离开KTV后,他与朋友带着夏某等人又到一家咖啡店喝酒。到16日凌晨1时许,他带着喝醉酒的夏某来到一家酒店。因担心自己是公职人员开房间太多影响不好,就拿了朋友的身份证开了一间单人房。
进入房间后,夏一屁股坐在床上,裤子上的皮带头掉了下来。
接着,他烧水给夏喝,还拿毛巾给夏擦脸。夏叫着“不要,不要”,跑去抱着垃圾桶吐了一会儿,便躺在床上。他看见夏的手机和自己的手机都放在床头柜上,顺手把两部手机放进自己的包里。
过了一会儿,他又去泡开水。这时,夏突然站起来冲进卫生间,然后他听到“扑通”一声,夏坐在地上,裤子已脱下来了一点。他就过去想把夏抱到床上,但夏不让,大叫“不要”。
虞某一直否认有不轨行为
夏某,安徽人,瑞安一家KTV服务人员。
夏某回忆称,案发前晚,她陪虞某喝酒,一直到晚上11时许。虞的朋友埋单,还给包厢里的服务人员每人小费500元。
埋单后,虞约她去喝茶。在一家咖啡店里,她喝得趴在桌上。她当时想打电话给自己的姐妹,但虞不让她打电话。等她醒来时,迷迷糊糊地看到虞在脱她裤子。内裤和外裤被脱到臀部一半的位置,她赶紧伸手拉住裤子,喊叫救命。虞用手捂住她嘴巴,说这样会把警察引来的。
她说,之前虞并没叫她出台开房间,如果说了,她是不会跟虞去,因为她从来不跟客人出台的。再说,那个时候她已怀孕。
据了解,去年11月10日,夏在瑞安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发现怀孕,并在事发后的11月23日,在该妇幼保健院进行人流手术。
女当事人喊叫救命,虞用手捂住她嘴巴
酒店服务员邹某当天在酒店二楼客房值班。他看见一男子搀扶着一女子来到二楼进入8256客房,看样子喝了很多酒。邹某说,那女子看上去不大愿意进房间,还拉了一下他的手,想说什么又说不清楚。
大约过了20分钟,邹某经过8256客房时,房间里传出吵闹声,像是吵架。那女子连说:“我要回家”,接着又叫嚷着:“不要碰我”。他怕会出事,将此事告知保安,并打电话报警。
安阳派出所民警蔡某接到瑞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电话后,与两名协警立即赶到事发酒店。
民警在酒店门口听到房间里有女子在哭,并喊着“救命”。随后,他用服务员的房卡开门,但门被反锁。几分钟后,房中男子虞某过来开了门。进房后,民警发现夏某斜躺在床上,上衣完好,裤子已脱下,一直在哭。
民警控制住虞某,并铐上手铐。蹲在地上的虞某用本地话求民警放他一马。
酒店服务员听到叫喊声电话报警
夏某说,11月16日下午,KTV老板(KTV一股东)来找她,询问了当时的情况,还问那个男的是否侵犯了她,她说去医院检查了没有问题。老板说那个男的是一企业领导,如果没有问题就去公安局说清楚,不要告了。
夏某说,老板随后开车送她去公安局。她就跟警察说不想告虞某了。事后,虞某请她吃饭,并把当天晚上的事情向她做了解释。说是当时好心照顾她,以后要跟她做朋友,还要买手机给她。
去年11月18日,虞某花了5600元给夏某买了一部iphone4。11月27日,虞某带夏某去商场给她买了皮夹克和一些化妆品,花了6895元。
夏某说,过了两天,她向虞某借路费,虞给了她5000元。去年12月21日,她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瑞安。回老家前,她对虞某说,老家拆房需要2万元。虞某又给了她2万元。
在记者开始关注此事后,虞似乎有些担心了。夏某说,虞打电话告诉她,记者可能会找她问那天酒店的事情,让她赶紧离开,并把手机号码换了。还跟她详细说了一遍当天在酒店的经过,就说她裤子是自己拉下来的,并不是要强奸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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