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2 11:24 出处 温州日报
温州新闻 任何问题到了温州都会迎刃而解,可以说都不是问题,梅屿番茄价低民不伤,菜贱不伤农。邻近5月中旬,瑞安市马屿镇梅屿等地的上千万公斤番茄采摘已近尾声。与各方关注的京鲁豫等部分地区“菜贱伤农”相比,当地的番茄收购价格较为平稳。
“我们农民只管种,销售统统归合作社管。”梅屿外三甲村65岁村民谢庆高说,番茄出了大棚,剩下的就是合作社的事情。
谢庆高今年种了两亩大棚番茄,从3月10日开始收成以来,已经由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收购一万多公斤番茄。他说,“合作社有收购保护价,又有利润返还,我们种番茄省力又省心。”
收购保护价,比经纪人出价高一毛
早在今年年初,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就与100多名社员签订收购合同,规定社员的200多亩大棚番茄,由合作社统一包装、统一收购、统一销售,收购价根据市场批发价确定。
“别人收7毛,合作社就收8毛,别人收1块,合作社就收1块1。”谢庆高说,虽然今年蔬菜市场整体不景气,压低了番茄批发价格,但他从未担心过销售问题,因为合作社开出的收购保护价,总要比当地个体经纪人的收购价高出1毛钱。
据该合作社理事长黄则强介绍,自今年3月7日以来,合作社已从社员手中收购了150多万公斤番茄。由于合作社的公益性质,其开出的收购价格,基本保持在每公斤两元左右,始终要略高于个体经纪人的收购价。
梅屿底三甲村村民洪云高,是当地的个体经销大户。据其介绍,梅屿产出的番茄主要销往武汉、上海、杭州等地的蔬菜批发市场。在今年3月梅屿番茄上市之初,武汉市场批发价曾达到每公斤3.4元,而4月底就跌到每公斤1.6元,差价近两元。他的收购价,也是随着当天的市场批发价“朝令夕改”,基本在每公斤1.2元至2.4元之间浮动。
相比之下,合作社尽量缩小了市场批发价与农民收购价的差额,提升收购价让农民获利,这也是谢庆高等农户选择由合作社收购的主要原因。
六成净利润返利,农户每亩净赚千元
不仅如此,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了把更多利润返还给种植户,还推出了一项“二次返利”制度,即将番茄在市场上批发所产生净利润的60%,返还给番茄种植户。
也就是说,如果番茄收购价为每公斤两元,在蔬菜批发市场上按每公斤2.6元销售,那其中的差价为6毛钱。除去包装、装车运输等费用,假设每公斤番茄的净利润为1毛钱,那么其中的60%,也就是6分钱将会返还给农户。
黄则强表示,二次返利能让种植户获得合作社的利润分红,相当于让农户分享个体经纪人的盈利空间,这也是合作社统购统销与个体经纪人经销的最大不同。据介绍,实行“二次返利”制度后,合作社去年已向100多亩大棚番茄种植户,返利10多万元。尽管今年番茄收购价格起伏较大,但基本能维持去年返利额度。
通过二次返利,谢庆高今年预计将额外拿到每亩1000元左右的分红。据他介绍,按亩产0.6万公斤计算,除去种子、肥料、塑料薄膜以及钢管折旧等4000多元的成本,他今年种植大棚番茄的亩净收入,有望达到6000元以上,与去年基本持平。他说:“村里一些社员亩产将近0.75万公斤,每亩净收入有可能破万。”
记者手记:
上月19日,本报《番茄收获时腰包未见鼓》就曾报道,同为大棚番茄种植户的苍南农民,受年初冻害及市场价格下跌影响,亩产值只有去年的一半。这与瑞安梅屿农民的境遇相去甚远。
农民种田要想保收、增收,就离不开“规避风险”这个话题。引发各方关注的“菜贱伤农”问题,从现象上来看,就是农民规避不了市场价格下跌的风险。
而农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生产互助组织,具备整合各方力量的能力。在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等诸多环节,合作社既能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又能撮合乃至直接组织农产品交易。由此可见,合作社与个体农民相比,在防“灾”抗“跌”能力上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可以说,农业合作社对农民的帮扶称得上多样化、全方位。如果各级政府在资金、技术、组织等方面,给予它们一定的扶持,那么发展成熟的合作社,就可以成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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