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30 16:44 出处 温州晚报
温州新闻 平阳7户人家装修时不约而同开挖地坪建“地宫”,被称为平阳“地宫哥”。今年3月,平阳房产管理局对他们做出处罚决定,责令他们恢复原状,但近日,这7名“地宫哥”将平阳房管局告上了法庭。
这7户人家分别为杨某等人,他们都住在一层,装修时将地面挖深40-70厘米不等。接到平阳房管局的决定后,杨某等人不服,称他们当初购买一层住房时,已经知道一楼层高4.4米,有上下两层窗户,显然就是给他们建“地宫”的;而且当时房开公司也向他们描绘过构建跃层的美好蓝图。而房管部门强行剥夺其预期权利,让他们蒙受经济损失,他们难以接受。为此,杨某等人向平阳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管局之前是引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第三十四条“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其作出处罚的。但“地宫哥”们却觉得该处罚证据不足,主要是因为房管局没有出具有力的证据证明他们行为是“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证据不足”。反而“地宫哥”们拿出了一份由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材料,证明“挖地三尺”的行为并没有造成房屋沉降等问题,没有造成向房管局所说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损害”。另外,杨某等人表示房管局并没有依照法定程序举行听证。遂杨某等人以证据不足,且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决定。
该案是目前为止平阳县受理因对违章装修所作的处罚不服,起诉房管局的首例案件。
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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