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4 00:39 出处 温州视线
温州“我爱我家,我爱温州”摄影展
首届温州摄影旅游群“我爱我家,我爱温州”摄影展是温州摄影旅游群发起的民间摄影展,由温州大卫画廊、温州视线网站协助推广,温州市摄影爱者共同参与的大喜事。“我爱我家,我爱温州”温州摄影艺术展览的宗旨是沟通学习和互相鼓励,不是歌功颂德。我们爱自己的家乡,我们发现家乡的美丽,我们把家乡人性的美和风景的美记录下来和更多的人分享。鼓励和倡导反映温州精神、积极、健康、阳光、快乐和传递正能量的艺术创作。
首届温州摄影旅游群“我爱我家,我爱温州”摄影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温州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
1、温州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作品应为2013年创作)。
2、展览分纪录、艺术两大类,题材包括人文、风景、人像、纪实。同一投稿人可选送多种类别,每位投稿人都可以选两个类别,总数限5件之内。
3、所有选送作品,题材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网上抄袭或者电脑合成的作品谢绝参展。
4、纪录类组照作品限4-12幅,艺术类组照作品限4-6幅。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
5、来稿只收纸质照片。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6、所有来稿可以邮寄至温州大卫画廊(地址:温州鹿城区 朔门街65号大卫画廊 联系电话:15869400192)。
7、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需要退稿作者自己到大卫画廊凭投稿时的登记记录索取。
二、评审和稿件投寄方式
1、初选:所有参展作品以电子邮件发至:wzsx@wenzhouzx.com,附上作品简介,作者简介以及联系方式,其中作品简介简单介绍照片拍摄地点、时间等,如果有特别有意思的经历也可以介绍。
2、展出:此次温州摄影展展出时间暂定为2013年11月中旬,在温州大卫画廊展出周期10天,温州视线网站同步发布参展作品以及摄影师介绍。
三、奖项设置
首届温州摄影旅游群“我爱我家,我爱温州”摄影展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摄影展开幕式为获奖摄影师颁发获奖证书,为入选作者颁发参展证书。
评审:参展作品初选由摄影展组委会评选,一、二、三等奖由组委会和群友共同打分评选。
特别说明
1、参展者应可以实名投稿,也可以用网名投稿。
2、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3、参展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果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主办方概不负责。
4、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提供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存储卡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
7、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
8、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主办:温州摄影旅游群
协办单位:温州大卫画廊 温州市城建档案馆 温州视线网站
截稿日期:2013年11月8日(以收到纸质照片邮件为准)
特别提示:展览分纪录、艺术两大类,题材包括人文、风景、人像、纪实。每位作者限投5件作品。
作者: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