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0 16:08 出处 宁波日报
装修工人摔成重伤房屋主人卖房赔偿:2013年6月,宁波周佳、王月要装修房屋,找来了杨师傅做泥水工,泥水工师傅一般带一名小工,温州话叫粗工、蛮工,杨师傅找来一名小工叶师傅一起干活,约定每天报酬为120元。
施工中发生意外,小工叶师傅站在2米高的梯子上与杨师傅一起敲大门上的水泥预制板,预制板突然倒塌,撞倒梯子,导致叶师傅摔落在地头部严重受伤。叶师傅在医院花去4万多元医疗费,丧失了大部分工作能力。
意外事故发生以后,小工叶师傅将周佳、王月和杨师傅起诉至宁波鄞州法院,要求杨师傅赔偿其损失28万余元,周佳、王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叶师傅是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故应由雇主即周佳、王月承担赔偿责任。杨师傅同为雇员,无证据证明在原告受伤的事故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综合各项证据,一审判决雇主也就是房屋主人周佳、王月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的70%计21万余元,扣除已赔偿的费用,尚需赔偿17.5万余元,并赔偿叶师傅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判决生效后,由于周佳、王月原本生活并不宽裕,一时拿不出18万余元的赔偿款,叶师傅向鄞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经财产核查,两被执行人几乎无银行存款及车辆,只有一套集体土地房屋。他们说,仅有的几万元,已经全部赔给叶师傅了,实在是无能为力了。请人装修房子,因为小工摔伤,把房屋都要卖了赔偿,不装修还有房子,装修结果连房子都装没了。
网友建议,以后请装修工要买保险,或者请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工人摔伤就不需要房屋主人承担赔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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