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5 20:41 出处 浙江在线
去年两月份,宁波发生一起三车连撞事故,其中一辆车上的驾驶员死亡,车上载着的700余只鲍鱼部分死亡,造成损失57万余元。后来鲍鱼老板将司机告上法庭,最后老板获赔23万余元。
三车相撞 一驾驶员身亡
2013年2月的一天,当时天气很冷,公路上有积雪,部分路段还结冰了,这样的路况很容易发生车祸。
上午7点多,顾某和王某两位司机载着一车鲍鱼从福建出发,到了宁波路段时出了车祸。顾某驾驶不当和前面的车发生追尾,随后鲍鱼车后面一辆大挂车撞了上来,导致顾某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受了重伤。
后来交警鉴定,此次事故,顾某和大挂车司机冯某有同等责任,其余人无责。
鲍鱼损失57万 老板获赔23万
当天中午,交警已经处理好了出事的车辆。鲍鱼车损坏严重,车门无法打开。鲍鱼因为缺氧,车里700余只鲍鱼部分已经死亡发臭,总共损失了57万余元。
鲍鱼老板兼货车车主要求赔偿,但是无法达成一致,便起诉至宁海法院,要求赔偿其拖车费、鲍鱼损失、过磅费、鲍鱼损失评估费等合计65万余元。
法院认为,鲍鱼老板彭某在事故后一个星期才计算损失,存在故意拖延时间好扩大损失。彭某则说当时注意力都放在王某和顾某身上了,来不及考虑其他的。法院最后还是判决彭先生承担30%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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