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再次表态支持鞋企上诉欧盟法院维权 - 鞋企 鞋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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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17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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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十六日在此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部分中国鞋企拟将皮鞋反倾销案上诉欧洲初审法院,商务部表示尊重和支持,并将在公共服务和信息方面向企业提供帮助。四天前,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刚刚就此事发表相同观点。
十月七日,欧盟对华皮鞋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中国涉案企业中除一家因获得市场经济待遇被征收百分之九点七的反倾销税外,其余企业均被课以百分之十六点五的全国统一税,为期两年。中国业界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奥康、泰马等鞋企已经聘请了律师对欧盟提起皮鞋反倾销诉讼。
高虎城强调,这一做法体现了中国企业勇于熟悉并运用规则捍卫自己权利的积极立场和态度,这也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发挥主体作用、逐步在贸易救济应对方面走向成熟的表现。
他列举了欧委会在此案的调查和裁决中存在的数项违背欧盟反倾销法规之处。一者,欧委会未经审查和披露否决了一百五十多家未抽样应诉企业市场经济待遇,违反了欧盟反倾销法二点七条的规定;二者,这一百五十多家未抽样应诉企业未经审查和披露就被剥夺了分别税率待遇,违反了欧盟反倾销法第九点五条的规定;三者,在信息披露方面,欧委会的补充终裁披露文件只给利害关系方五天的评论期,其中还包括两天休息日,违反了欧盟反倾销法二十点五条关于对终裁披露的评论期不得少于十天的规定。
“我们并不反对WTO成员采用反倾销措施,但反倾销调查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符合WTO的有关规定”。高虎城再次重申,并强调,“我们反对利用反倾销达到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他指出,中方注意到,欧盟在最新对华贸易政策文件中谈到欧方将“慎用贸易救济措施”,希望欧盟能“言必行,行必果”,审慎地处理对中国实施的各种贸易救济调查。
他表示,商务部作为一个政府机构,在尊重司法程序的同时,将在公共服务和信息方面向这些中国企业提供帮助和支持。包括政府间的磋商、交涉和沟通。
从长远看,商务部则将继续鼓励鞋行业、鞋企加强协调和自律,运用合法的手段积极应对反倾销,坚持发展“品牌战略”,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加强在环保、劳工及社会责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和努力,拓展中国鞋业的长期发展,提高鞋类生产企业的竞争力。
此前,已经有中国企业就反倾销案起诉并成功维权的案例。如山东省一家企业就对甲酚反倾销案起诉到欧洲法院,法院于二00六年七月十三日裁决撤销对该企业的反倾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