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7 22:57 来源 综合
剧组扰民事件屡见不鲜
剧组扰民的新闻并不鲜见:2005年9月8日,林心如、霍建华主演的电视剧《地下铁》,在南京拍摄就发生过6名剧组工作人员与过路市民发生肢体冲突的事件。
郑恺、刘诗诗主演的电视剧《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在房山绿地缤纷城拍戏时,在路上拉起了警戒线,占道拍戏,对附近交通一度造成影响。
电影《北京爱情故事》在拍摄深夜买醉戏份时,因动静太大,遭居民投诉。
最夸张的,也许要属2008年电影《烈火男儿》引发的“半城瘫痪”了。当时,剧组在广州环市路金叶大厦进行救火场景拍摄,区庄立交四个方向因此大塞车4小时,引发市民强烈抗议。最终,剧组迫于各方压力,召开发布会公开致歉。
如此多的案例不禁让人怀疑,难道“拍戏大过天”?有业内人士指出,剧组在公共区域拍摄时首先必须取得合法资格,而相关部门在订立合同时,应制定相应的秩序管理措施,并在实际过程中配合协调。但最终,还得靠剧组本身的自律。毁了形象,对于明星、剧组、片方来说,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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