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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立法 个税法修正案网上征求意见(3)

2011-05-17 10:19 出处 新京报

  

工薪阶层如何合理避税?

理论上,由于年终奖有一次优惠计税,可通过调整每月基本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降低税负

央行顾问称当前个税设计弱智 已沦为工资税

图/CFP

如何合理避税、筹划税负,在国外是个普遍的问题,但在国内纳税人所知甚少。德勤北京税务合伙人王欢表示,与国外不同,国内的个人所得税设置比较简单,工薪阶层主要缴纳的是个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当前2000元的免征额,而不考虑赡养情况、教育支出、住房贷款等方面。在国外,抵扣的机会很多,而国内的工薪阶层能合理避税的机会非常少。

德勤王欢、尤尼泰(四川)税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郑翔建议,可以通过分摊提成、年终奖等大宗收入,筹划降低税负。比如当前一些市场销售人员的收入,全年来看各月很不平均,有些月份只能拿到很少的基本工资,有些月份则可能高达数万元。由于当前个人所得税仍采用九级累进税率,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也就越高,纳税人适用的平均税率和实际交税额都可能提高。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年底会领到一笔年终奖,其中也包含合理避税的机会。

王欢表示,理论上来讲,由于年终奖有一次优惠计税的方法,可以通过调整每月基本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上市公司也有一些股权激励的计划,可以通过一定优惠计算方法,来降低税负。

郑翔也建议,薪酬如果搭配合理可合理避税,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支出,关键是要找到个税计算上的临界点。比如员工平时工资少一些,最后年终奖多一些,可以降低一定的税负。郑翔表示,但这从公司角度来讲账务处理可能麻烦,其次以后可能也面临一定的风险,因此公司并没有动力来帮员工筹划税负。德勤也表示,这种优惠计算方法,可能在与公司计划相互匹配的情况下,用在个别的大宗收入中,给员工一些灵活的选择。

在本次个税改革方案征求意见中,不少专家学者建议学习国外,引入家庭综合制征收,考虑家庭总体的实际支出,客观衡量税负。

■ 算账

薪酬结构不同税负大不相同

如按照当前旧的个人所得税制,一员工每个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4500元,年终奖金1.8万元,年薪7.2万,按三种薪酬结构计算税负。

方案一:当前每个月4500元,年终奖1.8万元,税负3900元。

方案二:月薪3000元,年终奖3.6万元,税负2700元。

方案三:每月6000元,没有年终奖,税负5700元。

提醒

发票抵工资不合法

当前有些公司发工资会让员工拿各种发票来抵,用企业的运营成本来冲抵税负,从而达到企业和个人均少缴税的目的。但这种方法实际上并不合法。

德勤王欢说,目前财税部门中没有支持此做法的文件,如果针对外籍个人,还有一定的抵扣,但是对于中方员工是没有的。税务总局此前对高收入者税收从严征管的通知中,稽查重点也明确提到了发票抵扣的问题,因此发票抵扣工资是违规违法的,只不过当前检查的力度可能没这么大。

北京地税咨询热线明确表示,是否违法要具体分析,企业可将在工作中产生的一些费用计入成本,可实报实销,业务要与发票相对应,“找票”抵发工资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可以进行举报。  本文“”来源:http://www.wenzhouzx.com/news/jingji/37117.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

作者:作者: 胡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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