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无罪释放后疑遭封口 家人害怕不敢接受采访(4)

2010-05-11 09:22 出处 网络

主持人:刚才法律专家讲了,从这个过程来看,它本人可以断定说,中间一定有刑讯逼供,你怎么看?

白岩松:这个刑讯逼供首先我们现在有当事人直接的接受记者采访所回答的东西,也就是被称他所谓的相好,包括他自己跟他姐姐的说话。另外有一点,我觉得我们现在要做一个反过来的推证,请当地的公安机关拿出你没有刑讯逼供的证据来,更何况现在其实在办案过程当中,已经有相关的当地人士承认,可能存在刑讯逼供。

另外一点我觉得大家可以先暂时离开法理,回到我们的常识生活中,你会觉得一个没有杀这个人,因为赵振晌回来了,所以的确证明他真的没杀赵振晌,他为什么会承认呢?

主持人:即便是再软弱的人,在死罪面前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就认了的。

白岩松:所以前面既有当事人接受记者采访所陈述的东西,也有现在虽然最开始不承认,但是后来又有相关的人员说存在刑讯逼供,或者说我们这些都不谈,你拿出你没有刑讯逼供的证据吧。

主持人:如果这一切环节我们都这么过了关,可是当这个卷宗到了检察机关的时候,还有没有机会把推倒?

白岩松: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家会去谈当初湖北的佘祥林的案子,杀妻,也是DNA没有对得上等等,但是最后也判了,最后也出现了这种问题。但是那个时候刑事诉讼法还没有修改,到1996年的时候,刑事诉讼法明确修改了,我们不妨来看这样两条。一个是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无罪推定的原则,你不能先确定人有罪。接下来我们看,“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醉判决。”这就是疑罪从无。

这个过程当中,你还会发现一个细节,就是在赵振晌其实说那个无头尸以为是赵振晌,但是后来在其他人家又发现了,赵振晌其实回头看,是在临跑之前还别人的东西,放在门口,这也其实是一个细节,如果我们心态再细一点,不是事隔了十几年,回头再看到这些证据的话,当初为什么不能在刑事诉讼法,以及1996年完成修订之后,根据或者无罪推定,或者疑罪从无,去贯彻的这样的法律精神?

主持人:这一个为什么需要我们共同来解答,而当赵作海被释放回来之后,有一些细节,看了之后真是让人心情复杂。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痛苦,在得知自己即将被释放的消息时。  本文“”来源:http://www.wenzhouzx.com/news/shehui/14941.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

作者:秩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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